
《光明日報》( 2025年11月07日 05版)
【專家視點】
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堅持民生為大,既是價值取向,也是實踐要求。《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事關戰略全局和人民福祉,凸顯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是有力推進民生保障制度體系完善的主要途徑。
所謂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是指民生保障的不同提供方式及類別,涉及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實現。以人民為中心謀劃和推進民生建設,重點要圍繞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強施策、精準發力。“十四五”期間,我國民生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基礎性民生穩步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每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穩定在1200萬人以上,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險體系持續鞏固。兜底性民生建設從基本生活救助到專項社會救助,從物質救助到服務類救助,構建了一個廣覆蓋、多層次、全縱深的社會救助體系。在困境兒童保障方面,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納入國家保障和關愛服務范圍,覆蓋各類困境兒童的保障關愛體系已基本建成。在殘疾人福利方面,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效落實,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普惠性民生持續擴展,全面建立國家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更加完備的養老服務體系正加速構建。當前育兒補貼等有針對性的惠民利民重大措施的推出,表明我國民生建設已進入新階段。
當前,民生建設任務愈發加重。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需求和期待已經從“有沒有”向“足不足”,進而朝著“好不好”轉變。“十五五”期間,民生建設唯有堅持改革創新,才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推進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的體系化建設。經過多年努力,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項目基本建立,制度框架趨于定型。目前已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新階段。新時代實現民生建設高質量發展一個重要標志就是要從以往以政策性文件為主導,向著積極推進法治建設、步入法治軌道邁進,也就是要以法治化為引領,全面提升民生保障制度體系的整體水平,進一步增強體系化功能。在“十五五”期間,重點是通過修改社會保險法,出臺社會救助法,籌劃社會福利法立法等,從頂層設計上進一步強化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多制度目標的一致性。一方面,加強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政策的有效銜接;另一方面,強化“輸血”與“造血”相結合、物質與服務相結合,使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項目同向發力、協同發力,提升民生保障體系的整體制度效能。
二是推進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的數智化建設。當前,人工智能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正在推動社會各領域發生深刻變革,數智賦能成為民生建設的重要趨勢。隨著民生建設領域海量數據的出現,通過關聯式、挖掘性分析,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民生服務成為可能。充分利用以算法、智能為路徑的主動抓取、靈活預置、預測研判等,為民生建設提供決策依據。在“十五五”期間,重點引導人工智能技術更多投向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運用,以需求為導向強化數智賦能。針對困難群眾形成“一戶(人)一條服務鏈”,實現需求精準反饋和供求匹配,推動基于服務鏈的信息集成化、服務響應一體化,在新歷史條件下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群眾的利益。
三是推進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的社會化建設。隨著民生建設的全面快速發展,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體制機制日漸完善,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到民生建設中來。在“十五五”期間,要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和網絡平臺的作用,積極對接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資源,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民生建設,倡導建立各類民生幫扶共同體,激發全社會共同參與民生建設的活力。特別是要繼續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以創新服務機制、拓展服務內容、統籌服務資源、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讓更多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參與到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項目實施中來。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持續推進。“十五五”期間,民生建設正處于一個關鍵時期,要通過系統謀劃積極開展民生建設的改革創新,推動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體系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將民生建設藍圖變成幸福生活實景。
(作者:林閩鋼,系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