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后,我國農村發展進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新階段,治理相對貧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是其內在要求和重要任務,脫貧地區亟須從傳統幫扶式、救濟式的發展模式,轉向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率為追求的“鄉村經營”模式。鄉村經營實現從“輸血”到“造血”的理念更新,不僅通過產業升級與資源盤活,為脫貧戶提供“多樣化、可持續”的收入來源,還通過“資源整合”與“模式創新”,推動鄉村從“局部改善”向“全面振興”轉型。應通過對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方面的精準運營,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推動脫貧成果可持續、鄉村全面振興高質量發展。此外,應夯實鞏固拓展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的基礎、打造有效銜接長效機制,以及構建多元支撐體系,為鄉村經營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關鍵詞】鄉村經營 鄉村全面振興 產業升級 模式創新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21.003
【作者簡介】雷明,北京大學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博導,北京市鄉村振興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原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研究方向為貧困與可持續減貧、鄉村治理與鄉村振興、低碳與區域可持續發展,主要著作有《中國資源·經濟·環境 綠色核算綜合分析(1992—2002)》、《綠色投入產出核算—理論與應用》、《振興之路:新階段中國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合著)等。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脫貧攻堅取得歷史性成就,2020年,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我國歷史性解決絕對貧困問題。脫貧摘帽并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也是鄉村全面振興的起點。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如何實現從“消除絕對貧困”到“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平穩過渡,如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讓脫貧成果更可持續、鄉村發展更有活力,推動其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成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的核心課題。在這一進程中,鄉村經營作為一種創新性理念與實踐,以系統經營思維整合鄉村資源,以市場化手段激發鄉村資源價值、激活鄉村發展動能,通過對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方面的精準運營,推動鄉村從“輸血式幫扶”向“造血式發展”轉型,成為“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兩者有效銜接的關鍵路徑。鄉村經營既是鞏固脫貧成果的“穩定器”,也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發動機”,可以為鞏固脫貧成果提供可持續支撐,為鄉村全面振興注入持久動力。
從脫貧到振興需要“鄉村經營”
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后,我國農村發展進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新階段。這一階段的挑戰不再是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等基本生存問題,而是如何提升脫貧地區的發展后勁,增強其內生動力,其內在要求和重要任務是治理相對貧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此時,傳統的幫扶式、救濟式發展模式已難以為繼,亟須轉向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率為追求的“鄉村經營”模式。
鄉村經營是指在政府引導下,由經營主體主導,圍繞鄉村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進行高效配置,形成可持續盈利、可復制推廣、能帶動群眾增收的鄉村發展運行機制。其是連接政策支持與市場規律的橋梁,也是防止返貧、促進共富的關鍵路徑。鄉村經營包含五大實現維度:其一,產業經營。包括構建可持續的農業產業鏈,因地制宜發展具有持久市場競爭力的鄉村特色優勢產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通過產業鏈條上下延伸,不斷提升農業價值鏈等。其二,主體經營。包括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帶動作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等。其三,資源經營。包括有效激活農村“沉睡資產”,深化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實現“地盡其用”等。其四,金融經營。包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優化涉農資金整合機制,強化小額信貸精準投放,防范資金閑置與挪用等。其五,人才經營。包括培養懂經營的新型農民,加強技能培訓,吸引返鄉創業人員,打造“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工作隊伍等。當然,鄉村經營絕不是單純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是在保障公平與可持續的前提下,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服務群眾能力。
過去脫貧攻堅中,大量資源通過項目制、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直接投入基層,形成“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運行模式,這種模式在脫貧攻堅階段成效顯著。進入鄉村全面振興階段,面向市場經濟,亟須推動工作機制向“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協同”轉型。比如,在產業扶持上,應從“給項目、給資金”轉向“建平臺、育主體”,讓企業成為投資和運營主體;在就業幫扶上,應從“安置崗位”轉向“提升技能+對接市場”,增強勞動力的議價能力和就業穩定性;在資產管理上,應從“建好即移交”轉向“建管一體、績效考核”,確保扶貧資產持續產生收益。而這一系列轉變,本質上都是指向“鄉村經營”邏輯的回歸。根本而言,要真正實現鄉村全面振興,不能只靠“輸血”,更要靠“造血”,而“有效經營”正是這臺“造血機”的核心引擎。唯有讓鄉村資源活起來、讓經營主體動起來、讓農民群眾富起來,才能筑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邁向共同富裕的未來。因而從“幫扶”到“經營”,這是當今鄉村發展、鄉村全面振興機制轉型的必然邏輯。
鄉村經營實現從“輸血”到“造血”的理念革新
鄉村經營是鄉村全面振興規劃下基于實踐需求提出的創新性概念,其核心邏輯是將鄉村視為“可經營的綜合體”,通過優化配置經濟、社會、生態等各類資源,實現“村集體增收、村民致富、城鄉融合”的目標。與傳統“輸血式”扶貧不同,鄉村經營強調內生動力的激發:其不依賴外部的一次性幫扶,而是通過市場化運作,激活鄉村閑置資源,如土地、房屋、文化、生態等,推動鄉村產業從“單一農業”向“三產融合”轉型,讓鄉村自身具備“造血功能”。這種理念革新,正是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的共同需求——脫貧需要“可持續的收入”,全面振興需要“自我發展的能力”。
鞏固脫貧成果的“防返貧屏障”。鞏固脫貧成果的核心是防止返貧,而返貧的根源在于“收入不穩定”。鄉村經營通過產業升級與資源盤活,為脫貧戶提供“多樣化、可持續”的收入來源,有利于從根本上杜絕“因收入波動導致的返貧”。其一,延伸產業鏈,提高經營性收入。通過“農業+加工”“農業+文旅”等融合模式,將農產品從“田間地頭”延伸至“加工車間”“旅游景區”,提高產品附加值。比如,將傳統林果種植與農產品精深加工結合,生產果脯、茶油等特色產品;將農業與鄉村旅游結合,開發“采摘體驗”“農事研學”等項目,讓脫貧戶參與到種植、加工、銷售等環節,獲得經營性收入。其二,培育經營主體,增加工資性收入。鄉村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如合作社、家庭農場、龍頭企業,這些主體通過“訂單農業”“勞務雇傭”等方式,吸納脫貧戶就業。比如,合作社可通過“統一供種、統一技術、統一銷售”的模式,組織脫貧戶種植特色作物,再通過企業收購銷往市場,脫貧戶既能獲得種植收入,也能通過參與合作社的運營獲得工資性收入。其三,激活財產權,增加財產性收入。鄉村經營將進一步推動產權制度改革,如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轉,讓脫貧戶分享集體資產收益。比如,將村集體的閑置土地、房屋出租給企業,所得收益按股份分配給脫貧戶。通過土地流轉,讓脫貧戶獲得土地租金收入,同時還能在流轉后的土地上工作,從而獲得雙重收入。
鄉村全面振興的“核心引擎”。鄉村全面振興的主要目標可概括為:國家糧食安全根基更加穩固,鄉村產業更加興旺,鄉村更加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持續提升,鄉村治理更加有效,農民生活更加美好。鄉村經營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核心動力,它通過“資源整合”與“模式創新”,推動鄉村從“局部改善”向“全面振興”轉型。
鄉村經營立足鄉村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通過挖掘鄉村特色資源,培育“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產業,優化產業結構。如依托山區的生態優勢,發展有機農業;依托水鄉的文化優勢,發展水鄉旅游;依托丘陵的地形優勢,發展果樹種植。這些特色產業,將成為鄉村全面振興的經濟支柱。
鄉村經營強調“生態價值的轉化”,通過“生態+產業”模式,將生態資源轉化為經濟收益。如通過發展“生態旅游”,讓游客為“清新空氣、優美環境”付費;通過發展“有機農業”,讓消費者為“綠色食品”支付溢價。這些模式既保護生態環境,又提高農民收入,推動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
鄉村經營通過挖掘鄉村文化資源,如傳統習俗、非遺、鄉土文化,發展“文化創意”與“體驗經濟”,傳承與弘揚鄉土文化。比如,將傳統刺繡、剪紙等非遺項目開發成文創產品,通過電商平臺銷往全國乃至全球;將傳統節日(如春節、中秋)與鄉村旅游結合,推廣舉辦“廟會”“燈會”等活動,讓游客感受鄉土文化的魅力。這種方式,既守護傳承鄉村的“文化根脈”,又以文化滋養鄉土鄉情,提升鄉村的文化“軟實力”。
鄉村經營通過推動“多方主體參與”,完善“利益聯結機制”,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比如,村集體通過“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參與鄉村經營,農民既是“參與者”也是“受益者”,這種模式增強村集體的凝聚力與治理能力。同時,鄉村經營推進鄉村治理數字化轉型(如智慧村務、電商服務),進一步提高治理效率,讓鄉村治理更加精準高效。
通過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方面推動鄉村經營
鄉村經營是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的關鍵路徑,其本質是“讓鄉村自己會賺錢”。它通過市場化手段激活鄉村資源,為脫貧戶提供“可持續的收入”,防止規模性返貧;通過產業升級與“三產融合”,推動鄉村的“全面振興”。具體而言,鄉村經營可通過對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方面的經營,推進實現“國家糧食安全根基更加穩固、產業更加興旺、生態更加宜居、鄉風文明持續提升、治理更加有效、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標。
產業經營:構建可持續增收體系,從“脫貧產業”到“振興產業”。產業是鞏固脫貧成果的核心支撐,也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所在。鞏固脫貧成果需要產業持續帶動脫貧戶增收,防止返貧。鄉村全面振興需要產業升級,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產業經營的關鍵,在于將“短平快”的脫貧產業轉化為“長穩實”的振興產業,構建“產供銷一體化、農文旅融合化”的產業體系。一方面,做精特色產業。立足鄉村資源稟賦,挖掘“土、特、優”產品,通過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營銷,提升產業附加值。比如,將零散種植轉向“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的特色產業集群,打造區域公共品牌,增強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完善聯農帶農機制。通過“企業+合作社+農戶”“黨支部+基地+脫貧戶”等模式,讓脫貧戶以土地、勞動力、資金等要素參與產業經營,共享產業增值收益。比如,推動農產品精深加工、冷鏈物流等配套產業發展,延長產業鏈條,使脫貧戶不僅獲得種植收益,還能分享加工、銷售環節的利潤,實現從“輸血”到“造血”的轉變。
人才經營:激活鄉村發展動能,從“留才防返貧”到“聚才促振興”。人才是鄉村發展的核心要素,鞏固脫貧成果需要防止人才流失導致的“能力返貧”,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各類人才支撐。人才經營的關鍵,在于通過“培養、引進、激勵”三位一體的人才策略,打造“鄉土人才+返鄉人才+外部人才”的人才梯隊。其一,培養鄉土人才。挖掘鄉村中的“田秀才”“土專家”“能工巧匠”,通過技能培訓、政策扶持,將其培育為產業帶頭人、文化傳承人。比如,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鄉村電商培訓”,提升其生產技能與經營意識,讓鄉土人才成為鞏固脫貧的“主力軍”。其二,吸引返鄉人才。通過完善基礎設施、出臺創業扶持政策,如貼息貸款、稅收優惠等,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大學生、退伍軍人返鄉創業,將外部的資金、技術、理念帶回鄉村,這將成為鄉村全面振興的“新動能”。其三,激勵人才留鄉。建立“人才積分制”“薪酬激勵機制”,將人才貢獻與村集體經濟收益掛鉤,讓人才在鄉村有獲得感、歸屬感,防止人才再次外流。
文化經營:凝聚鄉村發展共識,從“精神扶志”到“文化鑄魂”。文化是鄉村的靈魂,鞏固脫貧成果需要“志智雙扶”,防止“精神返貧”。鄉村全面振興需要“文化振興”,加強鄉村精神文明建設。文化經營的關鍵,在于挖掘鄉土文化資源,將文化轉化為發展動力,實現“文化潤心、文化富民”。文化經營的具體實踐路徑包括:傳承鄉土文化。保護鄉村傳統習俗、民間藝術、非遺項目(如剪紙、戲曲、手工技藝),通過“文化禮堂”“非遺工坊”等載體,讓傳統文化活起來。比如,將傳統工藝與現代設計結合,開發文創產品,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將傳統鄉土文化打造為鄉村的“文化IP”。培育文明鄉風。通過“道德評議會”“村規民約”等機制,倡導“文明家風、淳樸民風”,提升農民的精神風貌。比如,開展“星級文明戶”“好婆婆好媳婦”評選活動,營造積極向上的鄉村氛圍,增強脫貧戶的自我發展意識。發展文化產業。結合鄉村旅游,打造“文化+旅游”模式,如鄉村民宿、農耕體驗、民俗節慶等,讓文化成為鄉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帶動脫貧戶參與經營,實現文化富民。
生態經營:打造鄉村競爭優勢,從“生態保護”到“生態增值”。生態是鄉村的寶貴財富,鞏固脫貧成果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防止因環境問題而導致的“生態返貧”。鄉村全面振興需要“生態振興”,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生態經營的關鍵,在于將“生態資源”轉化為“生態產品”,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贏。其一,發展生態農業。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生態種植模式,生產“綠色、有機、無公害”農產品,滿足消費者對高品質綠色食品的需求,提升農產品附加值。比如,打造“生態茶園”“有機蔬菜基地”,通過質量認證提升產品可信度,增加脫貧戶收入。其二,打造生態景觀。依托鄉村的山水、田園、村落等資源,建設“生態公園”“休閑農莊”,發展鄉村旅游。比如,將“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打造成“生態宜居社區”,結合周邊自然景觀,發展“民宿+觀光”產業,帶動脫貧戶就業。其三,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通過“生態產品認證”“碳匯交易”等機制,將生態資源轉化為經濟收益。例如,開展“森林碳匯”項目,讓脫貧戶通過保護森林獲得收益,實現“生態保護有回報、脫貧戶有收益”。
組織經營:強化鄉村治理能力,從“基層兜底”到“組織引領”。組織是鄉村發展的核心保障。鞏固脫貧成果需要基層組織發揮“兜底”作用,防止工作脫節。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基層組織發揮“引領”作用,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組織經營的關鍵,在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升其“服務能力、治理能力、發展能力”。其一,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著力打造“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基層干部隊伍。通過“主題黨日”“黨課學習”等活動,提升基層黨員的政治素質與服務意識,讓黨組織成為鄉村經營的“主心骨”。其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通過“資源入股、資產租賃、項目合作”等方式,增加村集體收入,為鄉村治理、公共服務提供資金支持。比如,可將村集體土地、閑置房屋出租給企業,或與企業合作開發鄉村旅游項目,讓村集體有能力改善基礎設施、提供公共服務,增強對脫貧戶的幫扶能力。其三,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建立“黨支部+村委會+合作社+村民”的治理體系,通過“村民議事會”“監事會”等民主協商機制,讓村民參與鄉村經營決策,提升治理效能。如涉及產業發展、生態保護等重大事項,由村民投票決定,切實增強村民鄉村治理的參與感與責任感。
構建可持續的鄉村經營制度體系
要持續發揮鄉村經營在鞏固拓展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中的關鍵作用,提升鄉村可持續經營能力,還需進一步聚焦核心制度構建,包括夯實鞏固拓展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基礎、打造有效銜接長效機制以及構建多元支撐體系。
夯實鞏固拓展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基礎。健全風險防控體系。要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需健全“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機制,聚焦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實施常態化監測。完善防止返貧與長效發展的動態監測機制,重點跟蹤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緊盯收入驟降、重殘重病、突發災害等重點人群,依托大數據等數字技術手段實現精準識別與分類施策,用好“12317”平臺和大數據預警,對因病、因災、因市場波動導致收入驟減的家庭及時干預,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確保幫扶政策持續有效。同時進一步完善政策銜接機制,推動政策向普惠性、常規性社會保障政策轉型銜接并軌,推進防止返貧幫扶政策與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融合,實現精準識別、分類施策、長效覆蓋,避免“斷崖式”改變。
推動產業組織化與市場化升級。產業發展是銜接的核心支撐,應加快從分散種養向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方向轉型,提升農業產業鏈價值。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社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通過“企業綁定合作社、合作社綁定農戶”等方式,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同時,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強化數字賦能經營,利用大數據、電商平臺、智慧農業系統,提升鄉村產業管理效率和市場響應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
激活農村要素資源,推動“三變”改革。深化農村土地制度與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閑置資源資產。通過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三變”模式,引導農戶以土地、林地等要素入股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分紅,增加財產性收入。規范農村“三資”管理,提升資產使用效益,為鄉村發展注入內生動力。
強化人才與組織支撐。鄉村全面振興,關鍵在人。需持續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其戰斗堡壘作用。同時,吸引本土人才回流,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支持駐村工作隊、致富能手、返鄉青年等群體參與鄉村治理與發展。通過培訓賦能,提升農民的市場意識、管理能力與技術水平,實現從“被動受助”到“主動經營”的轉變。
加強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支撐,完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短板。盡管脫貧攻堅期間基礎設施大幅改善,但一些區域仍存在道路、水利、物流、信息網絡等方面的短板。應持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持續優化農村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提升教育、醫療、物流等服務水平,降低經營成本。同時加快冷鏈物流、數字鄉村、智慧農業等新型基礎設施布局,打通農產品上行與工業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為鄉村經營提供硬件支撐。
打造有效銜接長效機制。構建“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轉化機制。通過清產核資、確權登記、評估作價等手段,將閑置土地、房屋、山林、水利設施等資源轉化為可經營性資產;將財政銜接資金、幫扶資金等折股量化到村集體或農戶,形成穩定收益分紅機制。這不僅有助于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提升鄉村經營的持續性,還有利于增強農民的財產權意識和參與經營的積極性。
培育多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人是鄉村經營的核心要素,鄉村經營的可持續性取決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應大力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創業致富帶頭人等主體發展,形成“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聯動模式。同時通過訂單農業、保底收購、利潤返還等方式,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大批小農戶融入經營大市場。
深化消費幫扶與品牌營銷創新。依托電商平臺、直播帶貨、社交傳播等新渠道,打造區域公共品牌和“土特產IP”,提升產品附加值。可通過政府引導媒體資源對接,聯合開展主題營銷活動,打造長期穩定的產銷對接機制,破解農產品銷售難等問題。
強化金融支持與風險防控體系。金融是支撐鄉村持續經營的“血脈”,需運用再貸款、農業信貸直通車、鄉村全面振興債券等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同時,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涉農信息歸集共享,降低融資門檻。對經營性項目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嚴控資金挪用和資產流失風險,確保經營的可持續性。
黨建引領與政策協同并重。黨建引領促振興,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選優配強村書記,激發基層組織活力,推動村集體經濟組織規范化運行,強化其在組織動員、資源整合、監督服務中的作用,提升組織力和執行力,打造“黨建+經營”融合模式,為鄉村持續經營筑造堅實保障。
構建多元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為鄉村經營提供“有力支撐”。細化銜接資金管理辦法,將鞏固脫貧成果的資金向鄉村經營傾斜。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參與鄉村經營。優化金融支持政策,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同時,深化產權制度改革,明確土地、集體資產的產權歸屬,破除城鄉要素流動壁壘。
進一步強化多方主體培育,構建協同發展的格局。其一,強化村集體的組織作用,讓村集體成為鄉村經營的組織者(如牽頭成立合作社、協調資源流轉);其二,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如合作社、龍頭企業),讓其成為鄉村經營的“帶動者”(如帶領農民發展特色產業、對接市場);其三,激發農民的參與熱情,通過技能培訓、利益共享等方式,讓農民成為鄉村經營的參與者(如學習經營技術、參與合作社運營)。
深入挖掘特色資源,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鄉村經營的關鍵是“找對特色”——依托鄉村的自然環境(如山區、水鄉)、文化傳統(如非遺、習俗)、產業基礎(如種植、養殖),挖掘“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資源。山區可以發展“生態旅游”,水鄉可以發展“水產養殖+旅游”,有非遺的鄉村可以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充分利用數字技術,不斷提升鄉村經營的效率與范圍。通過電商平臺將鄉村的特色產品銷往全國;通過“智慧農業”(如物聯網、大數據),優化種植、養殖流程,提高產量與質量;通過“數字文旅”(如線上預約、虛擬體驗),拓展鄉村旅游的客源。
經營鄉村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的有效銜接,不是簡單的“政策延續”,而是“發展升級”。鄉村經營以系統思維整合鄉村資源,通過對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方面的精準運營,實現從“脫貧底線”向“振興高線”的躍升。其既鞏固脫貧戶的“收入、就業、保障”等底線成果,又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的全面振興。可以說,鄉村經營是銜接的“橋梁”,也是振興的“引擎”。當然,鄉村經營絕不是簡單地“搞產業”,而是系統性的制度創新和治理升級。其通過市場化機制激發內生動力,把資源、資本、人才、技術等要素高效配置到鄉村一線,真正實現“扶上馬”之后的“送一程”。唯有如此,才能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推動脫貧成果可持續、鄉村全面振興高質量發展。
未來,隨著鄉村經營理念的深入實踐,鄉村將從“被動發展”轉向“主動經營”,從“單一脫貧”轉向“全面振興”。在新時代“三農”工作中,需要進一步強化鄉村經營的理念,完善制度保障,培育多方主體,整合特色資源,推動鄉村經營高質量發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脫貧成果鞏固”與“鄉村全面振興”的有機銜接,讓鄉村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讓農民成為“有尊嚴的職業”。有理由相信,通過鄉村經營,一定能打通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全面振興的“最后一公里”,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鄉村全面振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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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olidation with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Lei Ming
Abstract: Following the comprehensive victory in the battle against poverty, China's rural development has entered a new phase of advancing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Addressing relative poverty and consolidating the achievement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re intrinsic requirements and crucial tasks of this phase. Poverty-stricken areas urgently need to transition from traditional assistance-based and relief-oriented development models to a market-oriented, efficiency-driven "rural management" model. Rural management embodies a conceptual shift from "blood transfusion" to "blood production". It not only provides "diversified and sustainable" income sources for households that have escaped poverty through industrial upgrading and resource revitalization, but also driv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areas from "partial improvement" to "comprehensive revitalization" through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model innovation". Precision management across industries, talent, culture, ecology,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s is essential to prevent large-scale relapse into poverty, ensuring sustainable poverty alleviation outcomes and high-quality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Furthermore, solid foundations must be laid for effective integration between poverty alleviation consolidation and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establishing long-term mechanisms and building a multi-faceted support system to provide robust institutional safeguards for rural management.
Keywords: rural management,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industrial upgrading, model innovation
責 編∕方進一 美 編∕周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