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國企業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依然面臨全球治理體系不完善、產業適配度不足,以及國內外標準體系存在差異等問題與挑戰。提升中國企業在全球生態合作中的競爭力,需構建鼓勵企業參與的多層次協同機制,營造良好的國際合作氛圍,建立更具推廣適用性的產業組織體系,降低企業參與治理的制度成本,創新投融資模式。
【關鍵詞】生態環境 全球治理 “走出去” 中國企業 參與模式 【文獻標識碼】D815 【中圖分類號】A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①近年來,中國企業在生態環境國際合作治理中,已覆蓋氣候變化、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個關鍵領域,初步形成“覆蓋六大洲、深耕重點區域、輻射關鍵節點”的國際布局。在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層面,治理不僅指政府的單向管理,而且包含企業、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等多主體的協同行動。多層面、多主體參與,成為全球生態環境治理的應有之義。
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的模式
綠色裝備與技術輸出模式。以中國在新能源、環保裝備等領域的產品優勢為關鍵,向全球市場提供綠色設備、技術與解決方案,是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的基礎型模式。近年來,中國企業更注重協同產品出海與服務出海,傳統設備出口模式持續創新轉型。從東南亞的雨林保護到非洲的光伏電站,從歐洲的電池技術合作到美洲的礦山修復,中國企業已不再局限于“產品輸出”,而是通過提供從項目設計、建設到運維的全鏈條技術服務,構建起“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態治理范式。
海外項目綠色化運營模式。該模式主要適用于“走出去”的基建、制造業企業,是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生態環境合作治理的優勢型模式。一方面,中國企業注重上下游縱向合作,推動傳統環保工程承包模式,向“規劃—設計—投資—運營”全鏈條服務轉型的創新升級。另一方面,中國企業推動跨行業橫向技術融合,提升企業境外的環保產業經營整體效能。例如,中國電建投資、建設、運營的澳大利亞牧牛山風電項目,是中國企業在發達國家市場首個可再生能源項目,創新引入全球領先的鷹類監控系統(IDF),保護當地瀕危鳥類楔尾鷹和白腹鷹,將工程建設與生態保護深度融合。②
參與全球環境規則標準協同模式。該模式以企業為主體,通過參與國際環境組織、行業協會的規則制定,或與國際企業協同推進綠色標準對接,提升中國企業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的話語權,是中國企業參與治理的高階型模式。例如,中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同國際能源署(IEA)、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合作,在全球能源轉型、智能電網標準制定中提出“中國方案”。
跨境生態與環境公益合作模式。該模式由企業發起或參與公益項目,解決區域性生態問題,是中國企業參與治理的補充型模式。例如,有些企業在緬甸、老撾開展“森林修復”項目,通過種植珍貴樹種、建立自然保護區,保護當地生物多樣性,為當地社區提供就業機會;有些企業聯合發起“緩解海洋塑料污染”項目,與國際環保組織合作,在沿海地區建立塑料回收站點,用于生產環保包裝材料,推動全球海洋塑料污染治理。③
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面臨的挑戰
全球治理體系不完善,導致一些企業面對不確定性風險。全球環保治理體系由眾多國際組織和協議構成,缺乏統一協調機制,導致部分工作重復、資源浪費,影響合作效率。例如,在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要負責制定全球性的海洋環境保護政策與戰略,國際海事組織(IMO)側重于規范海上運輸活動中的垃圾排放管理。此外,不同國際組織在資金分配、項目規劃等方面也存在競爭關系,造成資源的重復投入與浪費,進一步削弱全球環保治理的整體效能。
環境保護議題正被一些國家政治化,可能轉化為生態市場準入的政策壁壘。當前,地緣政治沖突加劇,環境保護這一曾被視為全球共識領域的合作,也被賦予更多政治屬性。少數國家將企業環境生態業務與“地緣安全”綁定,通過政策限制,不斷壓縮市場空間。特別是固廢處理、土壤修復和水務等領域項目,因涉及城市基礎設施、土地資源等本土資源,成為一些國家重點關注領域。
產業適配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技術領先與需求滯后的矛盾。中國企業在全球生態環境合作中的產業優勢,主要集中于“重資產、規模化”領域,如光伏組件制造、特高壓輸電、大型風電整機研發等,④而部分國家的生態需求,更偏向“輕量化、本地化”。例如,對于東南亞、非洲等發展中經濟體,主要生態需求一般集中于基礎環境治理,如水資源凈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民生型”生態領域,這類需求對技術適用性、低成本要求較高,使得一些企業的產業優勢,難以完全轉化為合作競爭力。
國內外標準體系存在差異,增加企業運營成本和難度。在產業技術標準上,中國企業生態技術研發多遵循國內標準,但這些標準與歐盟安全合格(CE)認證、美國產品安全認證(UL)等國際認證體系,在技術參數、檢測方法上存在差異。在新興領域,一些規則體系對接也尚在推進,如在全球碳資產定價定義和規則尚未兼容對接的背景下,企業在不同市場運營間切換,成本和難度都有所增加,影響生態環境市場國際合作。
資金保障存在瓶頸,全球綠色投入不足制約合作開展。生態環境國際合作項目,往往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回報周期慢,這對企業資金實力提出較高要求。目前,全球在這方面投入不足。發達國家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支持,但在實際執行落實中情況不理想。資金不到位,導致發展中國家在建設清潔能源項目、提升環境監測能力、開展生態修復工程等方面,難以高效推進。同時,地緣政治沖突使得歐洲國家短期內增加對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延緩綠色能源發展計劃。
多措并舉推動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生態合作
構建多層次協同機制。構建適合企業參與的政府引導、國際組織協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協同治理網絡。在政府層面,加強政策對話和經驗分享,通過建立綠色投資便利化通道,形成國際標準快速互認清單,降低企業參與成本。在國際組織層面,依托合作平臺在海洋塑料治理、極地生態監測等領域,形成技術和輸出標準;利用好國際能源署、全球可持續工商理事會等專業性平臺,充分發揮其規則協調作用。
營造相互尊重、公平正義的國際合作氛圍。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決履行好自身在國際環境治理領域,尤其是在環境國際公約履約方面的責任與義務。積極落實我國減排承諾,建設性推動《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遺留問題談判,按時提交國家自主貢獻進展報告。鼓勵企業建立“環境合規官”制度,為企業海外項目配備專職環境顧問,確保項目全周期符合國際環境公約要求。
建立更具推廣適用性的產業組織體系。注重“一區一策”設計,構建適應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生態環境合作的良好產業支撐。例如,在干旱半干旱地區,以水資源高效利用為核心,建立覆蓋技術研發、設備制造、金融服務的全鏈條組織體系,縱向整合海水淡化膜技術研發機構、智能灌溉設備生產商及綠色信貸機構,橫向聯動農業合作社與工業園區,將節水技術嵌入不同產業加工環節。在熱帶農業帶,以智能節水灌溉系統為切入點,注重水資源調度平臺建設,用好其跨村落的生態補償機制。在石化產業基地,以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為紐帶,統籌廢水處理、余熱回收、固廢再生等設施運營。在沿海經濟帶,以海洋塑料治理為突破口,形成“生態治理—產業升級—貿易增值”的良性循環。
降低企業參與的制度成本。在標準協同方面,積極整合各國環境標準,推動同歐美以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綠色標準互認,重點在碳足跡核算、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實現突破,注重光伏、儲能、荒漠化防治等優勢領域的國際標準價值釋放。在企業經營層面,聚焦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體系,將生物多樣性保護、原住民權益保障等指標,⑤納入投資決策流程,建立環境社會影響動態評估機制。協同披露口徑,提升跨國企業環境信息的可比性,助力綠色投資決策。在財務制度層面,同有關國家合作,推動資產棄置或環境修復義務確認依據、折現率選擇等關鍵參數的協同,降低跨境投資企業的會計調整成本。
創新投融資模式。鼓勵企業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爭取更多國際資金支持。引導國內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為企業海外生態環境項目提供多種融資渠道。例如,開發針對生態環保項目的綠色信貸產品,根據項目特點設計靈活的還款期限和利率;推動金融機構開展項目收益權質押貸款、供應鏈金融等業務,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探索推動“生態補償收益質押”融資模式,將林業碳匯、海洋藍碳等生態資產,納入國際交易體系,開發基于區塊鏈的跨境碳資產交易平臺。完善環境風險保險產品體系,開發覆蓋碳關稅、生態罰款等新型風險的保險產品,為海外項目提供全周期風險保障。
【注釋】
①《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人民日報》,2025年10月29日。
②《中國電建彰顯央企責任 助力全球綠色能源加速發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2023年1月18日。
③《阿里發起的“減碳友好行動”走進聯合國,將帶動更多消費品企業共促綠色消費》,中國日報網,2023年2月1日。
④《中國光伏組件出口潛力足》,央廣網,2025年2月18日。
⑤張銳、于宏源:《以全球生態文明建設推進全球環境治理》,《國家治理》,2025年第6期。
責編/程靜靜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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