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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基本要素與優化路徑

【摘要】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有利于增強凝聚力與新活力、推動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促進系統的良性運行。我們黨通過不斷筑牢物質基礎、能量資源、信息資源的要素保障,促進基層治理創新與安全和發展協調融合,推動技術創新與制度規范雙向適配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以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層基礎。面對技術自身應用的潛在風險與轉型期技術治理的內生風險,社會治理領域強調標本兼治,其優化路徑以“五個認同”為前提,以“五個互融”為抓手,持續注重文化共融,扎實推進共同締造,推動韌性、平安、法治、健康、幸福的社會構建。

【關鍵詞】雙向賦能 社會治理共同體 數字化治理 基本要素 互融式社會治理結構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24.010

劉瓊蓮,中共天津市委黨校社會學教研部(應急管理培訓中心)主任、教授。研究方向為國家治理、公共服務等,主要論文有《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評價標準:秩序與活力的動態平衡》《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生成邏輯與運行機制》《共同富裕視角下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內在邏輯》《中國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關鍵:信任與韌性》等。

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價值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確保社會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1]“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2]是我們黨在技術躍遷背景下,聚焦解決復合化、復雜化社會問題,處理國家、政府、社會之間的關系,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所提出的創新方法,契合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社會治理終極目標。“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是在黨的領導下,整合人、財、物、信息等資源,運用法律、法規、政策、道德、價值等社會規范體系和經濟、行政、法律、教育、科技等多種手段,通過多種方式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諸多領域、社會發展的不同環節等進行組織、管理、服務、監督,實現上下互動、左右協調。”[3]

進入數字時代,面對不穩定性與不確定性因素的不斷增多,我國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促進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有機統一,更好地適應轉型階段的社會治理結構。技術與制度是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重要構成要素,二者雙向互動、共同賦能,從主體性、先進性和戰略性三方面,促進社會治理共同體發展,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有利于增強凝聚力與新活力。我國社會治理不同利益主體,一方面借助科學技術提高制度建設效能,另一方面運用制度規范科學技術的發展方向與目標,在技術-制度的雙向互動中,有效破解“原子化”“內卷化”等治理難題,增強社會凝聚力。新征程上,數字治理秉持“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理念,能更好地打通共情傳播與訴求協調的渠道,夯實基層服務的網格化與信息化基礎,推動形成情感共鳴、價值引領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多方主體通過目標協同與模式創新,構建起“行動者網絡”,持續提升應急與常態服務能力,逐步消除治理赤字與服務赤字,實現社會高效、低成本運行。

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有利于推動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信息化時代,高質量社會治理要求人文需求與技術倫理的高度契合,其核心在于科技賦能與制度規范的精準匹配與協同發力。這要求打破信息壟斷,推動傳播格局向多元、開放與共享轉變,并實現治理主客體間的無縫對接。全媒體環境下,必須將治理創新的關鍵原則與規律及時固化為制度甚至法律,[4]以此不斷豐富主流媒體的共情傳播模式,有效引導社會情緒,為共同體建設凝聚“人人參與”的合力。一方面,需依托技術與制度的雙向適配,完善監測預警與引導糾偏機制;另一方面,應強調制度重塑與工具創新的協同推進,以此破解治理領域的深層次難題。

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有利于促進系統的良性運行。將科技創新與制度化治理嵌入社會治理宏觀環境,可有效減少策略性行為;通過深化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關鍵在于堅持黨建引領,推動政府、市場、社會與居民良性互動;運用科技賦能,實現矛盾糾紛的全周期治理,前端做好規范分流,過程中踐行群眾路線,探索更具操作性的日常治理模式。同時,依托技術與制度設定重點指標,引導多方主體情感互動與責任承擔,從而有效塑造公眾認知與行為,增強治理合力,提升社會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水平。

技術創新與制度規范: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關鍵要素與賦能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系統觀念,要統籌兼顧、辯證施策,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系”。[5]進入新時代,面對復合化、復雜化治理實踐變革的需求,我們黨在社會治理領域持續推進改革創新,不斷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系統論強調,自然萬物都處于系統之中,任何系統都是由物質、能量與信息相互作用構成。[6]行動者、技術、制度是社會技術體系三大核心要素,在動態交互中共塑技術變遷。[7]當前,“多層級視角”下技術創新、制度演化與行動者互動所構成的嵌套耦合關系分析框架,[8]可為我們剖析黨領導下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提供參考。

社會治理共同體秩序,本質上是建立在意志協調一致(道德與習俗)、聯合抉擇意志協定(公共輿論)以及強制力的規范系統(有約束力的實在法)的基礎上,[9]通過立法、行政、司法確保公共輿論在觀念、意識、國家權力等不同層次上得到解釋和維護,發揮合乎規則的力量,以保證和支持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良性有序運行。因此,黨領導下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制度,關鍵是“制度環境塑造-組織變革重塑-行動者互動調適”的系統性鏈條,從物質基礎要素、能量資源要素、信息資源要素入手,依托技術創新與制度規范雙向賦能,為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提供支撐力、驅動力與創新力,更好地推動基層治理改革與安全發展的協調融合,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層基礎。

支撐力:通過制度環境塑造,筑牢社會治理共同體物質基礎要素保障。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借助信息技術建設,創新預警、網絡、通訊、人員等多維工作,整合物質資源機制,從基礎設施、技術平臺、治理環境三個方面入手,筑牢物質基礎要素保障,不斷提高社會財富創造與社會治理的水平,促進國家治理與社會發展更好地適應。

精準有效地加大基層治理投入,夯實硬件基礎設施,完善治理共同體良性有序運行的動力機制。數智社會的社會治理創新,強調在供求機制、競爭機制、價格機制、風險機制的動態平衡中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基礎設備、軟件開發和應用、數字治理環境的改造與完善),夯實數字治理和數字中國建設的基礎。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當前最為迫切的是完善適應算法治理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優化投資環境,推動耐心資本與高效能治理的“雙向奔赴”。通過加大政府財政、社會資本或公益性資本投入,在全國各地建立大數據、5G、云計算、互聯網、物聯網、服務平臺等硬件基礎設施,并依法有序開展治理行為監督;不斷平衡生產力的實體性要素(勞動者、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與非實體性要素(科學技術、治理制度、勞動的熱情和積極性),持續激發社會治理多方主體的主動性與創造性,夯實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底座。

健全現代社會治理體系,改善公共服務政策環境,強化技術平臺建設,不斷拓展合作項目。技術平臺(如算法技術)是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重要載體,其設計和開發需以健全技術與制度雙向適配的社會治理體系為基礎,全面客觀地評判社會治理形勢,同時探索深化合作項目。隨著數字技術與數字治理的不斷鋪開,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數字服務平臺與技能提升平臺的需求越來越大,數字平臺逐漸成為拓展合作項目的“最大變量”。當然,社會治理領域需要解決信息安全與信息倫理問題,以及技術自身應用的潛在風險,讓多方治理主體能從平臺上獲取信息和知識,共享政策發布、數字生活、數字工作、數字學習等模塊,尤其是要針對不同利益群體設置不同模式,打造城鄉社會治理共同體,持續提高項目合作能力。

不斷完善科技倫理規范,形成富有活力、公平合作的社會治理環境,拓展數字化治理場景。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一方面,遵循包括新材料倫理、生態環境倫理、基因倫理等在內的科技倫理規范,強調“改造自然-保護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態平衡。另一方面,強調人與人、人與自然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發展平等,依法構建要求代內平等與代際平等的生態環境倫理,確保社會治理多方主體真實體驗城鄉治理環境的技術圖景與社會實踐場景協同發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中國之治”可以通過制度變革與重塑,支撐數字治理、數字生活、數字文化、數字生態等環境的數字化轉向,提高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數字意識與數字治理能力,更好地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驅動力:通過組織變革重塑,夯實社會治理共同體能量資源要素保障。能量資源要素能有效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系統的運行過程,而獲取社會治理共同體能量資源的首要問題是構建完善的組織體系。當前,社會治理領域的驅動力源于技術創新與聯動機制,其推動組織變革重塑,構建跨部門協同網絡、提供智能化決策支持,為社會治理共同體注入更強的資源與動力,使不同利益主體在組織治理、資源籌集、業務發展方面具備顯著優勢。這需要在各級黨組織領導下,發揮協調性機構的活力維系功能,激發合作網絡的活力,更好地發展社會內部橫向連接,[10]“傳遞”能量資源,實現網絡乃至行業的共同成長,形成超出功能意義上的價值認同和情感聯系。

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重塑組織目標,保障政策牽引能量。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強調各級黨委領導制定政策方向和組織目標,建立評價標準、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并提供相關能量資源與權益保障,促進其韌性安全發展。在治理實踐中,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和實施相應政策,以法治保障能量資源開發與使用,充分發揮政府投資與社會資本雙輪驅動不同利益群體組織的示范效應,利用新技術工具與治理平臺推動社會治理多方主體參與能力的持續提升,加快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

運用新技術推動組織創新,提高治理人才隊伍的培育效果與質量,落實人才支持能量。城鄉社會治理組織與治理人才是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重要資源,但其治理能力和專業性參差不齊。新發展階段,壯大治理人才隊伍需以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推動各治理領域組織創新,發揮政府、企事業單位、高校等多方優勢,提供模塊化、專門化培訓,助力其掌握治理知識與數字化技能。創新社會治理需構建協同發力機制,拓展數字技術平臺,引進“外腦”等數字技術與治理專門人才,推動組織治理理念、工作方式、結構等全方位調整革新,完善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造血”功能,帶動多方主體提升民主協商與有效治理能力。

推動數據治理與制度規范賦能,發展平臺型組織,開放共享數據和釋放制度供給能量。數據要素流動與平臺型組織協同是數字化時代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核心驅動。為此,既要發展科技創新,提升平臺組織的資源整合與運行效能,也要增強數據存儲、算力與算法性能,并健全相關倫理規范,系統培育多方主體的數據治理能力。這關鍵在于依法推動數據開放共享,破除“數據壁壘”,引導組織結構、目標與技術流程的適應性變革,助力治理主體樹立數據思維、獲取資源保障。同時,需依托制度規范整合數據資源,支持不同群體便捷獲取信息、參與協商與志愿服務,并構建動態評價反饋體系,實時監測民主選舉、管理、協商、決策與監督各環節實效。總之,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重在多方主體在全流程充分運用算法算力,驅動組織重塑與思維變革。

創新力:通過行動者互動,調適強化社會治理共同體信息資源要素保障。在數字化時代,借助算法技術工具與制度規范促進多方治理主體間的交互調適,是激發社會治理創新力的關鍵。這要求各方共同運用實踐案例與民間智慧,形成高效、融合的信息流轉模式。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應通過算法模型激活信息資源要素,依法推動治理過程的標準化、協同化、精準化、規范化和信息化,從而重塑行動者對風險的感知與應對方式,提升其運用數字技術并遵守規則的積極性,構建良性人機交互生態。信息資源要素能夠深刻影響社會治理共同體系統的行為與演化方向。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需注重信息要素的追蹤,建立標準的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并優化評價反饋機制,以此激發治理多方主體的內外部創新活力,持續提升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整體運行效率。

把握信息技術的底層邏輯——智能算法技術,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自我評價體系。智能算法技術為治理主體拓展治理工具的選擇范圍,助力提升風險治理效能并推動治理措施的精準匹配,這對科學評估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設成效至關重要。構建與發展階段相適應的質量評價體系,是提升數字化社會治理效能的關鍵環節,需遵循數字社會治理規律,綜合利用算法等新技術,對治理目標、內容、方式及結果進行多維度精準評估,以提供準確的決策信息。具體而言,依托技術與制度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評價體系,既要對其目標達成度及成效進行價值判斷,又要對治理主體、客體、技術和技能進行評價,確保達到預期效果,還要隨著治理主體多樣化尤其是數字化時代社會治理結構轉型,對靈活多樣的治理方式和手段進行評價,同時要借助算法技術工具或者平臺增強情感認同。[11]

遵循社會治理規制的綜合技術框架、法律法規體系和組織保障制度,用好信息反饋機制。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螺旋式演進,依靠制度規范與信息資源調節其結構、功能與行為,以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用”。技術與制度的雙向賦能需遵循科技倫理,約束算法治理行為,通過提升算法公開性增強算法治理的透明度和可解釋性,并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責任清單與負面清單。同時,應推動算法倫理法律化,建立算力算法影響評估與審查機制,完善算法問責制度,[12]并重構治理部門以提升主體能力,構建規制網絡凝聚多方合力,創新技術工具優化風險規制,促進法律規制與技術創新的互動調適。具體建設中,可借助技術與規制賦能,將傳統反饋方式與數字平臺自動收集分析相結合,拓寬反饋渠道,精準分析海量信息,提升多方主體數字治理能力的反饋效能。此外,通過大數據鏈接、數字技術與制度規范賦能,實時監測算法治理能力動態,確保反饋多樣及時,引導系統內部自我修復,從而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長效機制的完善與發展。

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優化路徑

中國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要在黨的全面領導下,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堅定改革信心應對社會治理領域的不確定性因素,凝聚不同治理主體的共識,以共同的價值和目標團結不同利益群體,穩妥推進實踐落地見效。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動各治理主體堅持運用法治思維方式和法治手段開展活動,通過“黨建+”“科創+”“文旅+”賦能,為不同利益群體預留彈性發展空間,以“五個認同”“五個互融”不斷激活創新創造活力,助力社會治理多方主體創造性進行生活生產、創新性推進歷史文化和現代文化的銜接與發展。

以“五個認同”為前提,優化“五治”融合運行機制。社會治理共同體價值共識通過強化社會認同,為凝聚多方治理合力提供關鍵的思想基礎,其中身份認同作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核心,彰顯人民的主體性價值。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設共識,涵蓋對于共同參與治理的理念認同以及基于公共性的價值觀念認同。需持續推動社會治理改革創新,從歷史與現實、政府與經濟、文化與民俗、理論與實踐、精英與大眾等多維度,鑄牢和強化社會治理共同體的身份認同。當前,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必須依賴技術與制度的雙向賦能,不斷鞏固各民族、各利益主體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深層認同,[13]并促進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強基、智治支撐等多種運行機制的有機融合,[14]從而在實踐中有效提升社會凝聚力、強化公共承諾與公民責任感。

認同偉大祖國,突顯“政治”在實體操作層面的核心功能。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第一重精神動力是對偉大祖國的認同,這既是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天下為公”大同理想和“愛國如家”理念的歷史延續,又是與當前社會的文化、政治、經濟等相關聯而被形塑和建構的現實要求。鑒于此,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需要探索的是運用技術工具與制度設計,突顯“政治”實踐層面的核心功能——“引領共治”,以促進不同治理主體認同偉大祖國,形成具有正當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向心性的身份認同,從而達致各民族不同利益主體共生共在的角色認同和心靈歸屬。

認同中華民族,深挖“自治”在我國社會治理發展中的根源。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第二重精神動力是對中華民族的認同。中華民族是由“共同歷史記憶”“共同命運”與“共同未來”聯結起來的民族實體,[15]這是在交流交往交融互動中建立起來的相互信任、彼此依賴。當前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要從源頭上尋找發展動力,發揮技術與人的“雙重智慧”,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堅持眾人事眾人議,把群眾“金點子”轉化為惠民“金果子”,提升社會“自治”能力,通過對民族精神與中華智慧的內化和融合,增強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接納感、團結感與認同感。

認同中華文化,充實“德治”的精神意識靈魂。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第三重精神動力是認同中華文化,其形塑不同利益群體的價值結構,其中“德治”能激發社會治理領域持久的發展動能,保障共同體的主觀結構、客觀結構與價值結構得以有序且良性運行。這意味著需要通過培育對中華文化的高度認同與自信,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并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建不同群體的內心秩序,使人們在“喜樂安寧”中全心投入共同治理。實踐中,應通過“文化+”綜合運用教育、志愿、經濟、行政與法律等多種機制,凝聚以德輔治的強大力量,塑造健康積極的共同體心態。同時,借助技術與制度協同作用,可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治理中的矛盾風險,提升系統免疫力,從而減少各方群體的防衛性焦慮,推動形成井然有序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強化共同體意識。

認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強調“法治”規范共同體運行的中樞。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第四重精神動力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用法治思維方式和法治手段,確保人民當家作主,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新時代。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社會治理發展,經歷從“管理”到“治理”的轉變,并提出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命題。我們要發揮各級黨組織功能,借助技術與制度推動社會領域的法治化、精準化、精細化治理,把好倫理“方向盤”,探索適應從“跟跑”“并跑”轉向“領跑”的基層治理路徑。這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軌道上,依托深沉的歷史積淀、厚重的歷史情懷——加強“倫理治理”更好地應對復合化、復雜化的現實基礎,依法共同打造和諧有序的社會公共空間,提升不同利益群體的生活幸福指數。

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夯實“智治”賦能共同體的基礎。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第五重精神動力是對具有中國風格、中國精神、中國元素的基層治理道路的認同和深化,依靠科技支撐、數字化與制度賦能于“人”所組成的社會治理多方主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治理共同體具有源源不斷的活力及創新力的基礎。隨著“數治技術”轉換加速以及制度賦能基層治理現代化的不斷深入,通過拓展群眾擁有更多“話語權”的平臺建設,讓不同利益主體成為“智治”的主動參與者,從而激發社會參與熱情、提高群眾參與能力。“智治”的本質是基層治理智能化、智慧化——“科技向善”為建立、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強大的推動力。

“五個認同”有利于社會治理實踐從實體操作、歷史與現狀、精神意識、權力行使、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等五個層面,為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運行機制的融合提供身份認同的精神動力。

以“五個互融”為抓手,促進技術與制度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隨著我國各民族人口大流動、大融居趨勢不斷增強,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需要遵循“共生-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通過空間、經濟、文化、社會、心理互融,更好地促進技術與制度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數字化時代,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可以通過算法治理適應互融式社會治理結構,不斷增強政社之間、黨群之間、黨員與組織間的治理關聯,在社會治理行動中整合黨員的政治屬性與社會屬性,融合不同利益群體的資源,促使其更好地履行治理責任。

強化黨建引領,打造空間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在風險社會動搖傳統安全基礎的背景下,我們黨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旨在為人民幸福尋求確定性,以滿足人民對安全和自由的需要,并使之成為社會不同場域中多方主體的治理價值共識。通過制度賦能,強化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與思想建設,優化治理空間布局,拓寬不同利益主體交往融合的社會生活空間,形成黨內共同行動基礎。借助思想宣傳、符號化與場景化傳播,使治理理念內化為各主體的行為習慣,筑牢身份認同。當前,黨領導城鄉治理通過技術-制度雙向賦能,推動不同群體在特定時空場域互動協作,實現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多維治理情景的協調共生,促進“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實現高質量發展。

激活政策扶持,形塑經濟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各地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激活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與結構功能,以支持科技創新和促進消費,進而發展與生態型閉環經濟相適應的社會治理模式。這要求不斷優化科技與制度的賦能作用,推動多方治理主體依據“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自然生態系統循環模式,在經濟互融活動中合理利用原料與能源,并將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經濟互融需遵循“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準則,加快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補齊民生短板,以節能降耗理念賦能社會再生產中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環節。通過精準分工合作,促進不同年齡群體在生產、生活、生態與消費中形成依存互惠關系,并實施法治化、智能化、精細化、專業化的治理政策,拓展生產資料的分工協作與生活資料的分配共享,從而為塑造經濟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注入基礎性內生動力,增強“人人參與”的獲得感、安全感與幸福感。

推進共同締造,培育文化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文化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強調,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時,需借助新技術深入挖掘各地歷史文化資源,積極推動“軟法之治”,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法治文化建設,并貫穿于立法、司法、執法與守法各環節,從而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尤其要通過文化的數字化、場景化轉化,促進不同利益群體的文化融合與發展,不斷筑牢社會治理共同體意識。這就要求我們運用文學、戲劇、影視等多樣形式進行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利用“線上+線下”兩個陣地講好中國故事,廣泛傳播“人人參與”創造美好生活的共同體理念。社會治理共同體通過“文旅+”與“法治+”雙向賦能,引導不同群體參與協商,切實落實“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簡稱“五共”)的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用好“五共”金鑰匙,能夠有效促進人們在互動中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形成尊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濃厚文化氛圍,持續推動文化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向更高水平發展。

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既關乎民生又連接民心,需要不斷創新有機團結互助機制,持續積極探索“智管-眾管-細管”的大城市管理模式以及“共建-共治-共學-共事-共樂”的新型治理方法與機制。社會互融強調不斷拓展新興技術工具與平臺,用法治思維與治理規制,推進不同治理主體在教育、就業、醫療、交通、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平等參與和資源共享,創新“服務+”“互聯網+”“技術+”有機團結互助方式,實現“15分鐘黨群服務圈”建設,持續探索“小手拉大手”“府際互幫、東西互助、城鄉互聯、干群互系”的新型社會互融治理共同體。

利用鮮活材料,形成心理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各地社會治理創新實踐表明,運用共治共享的共同體理念培育互融式社會心理結構,已成為促進不同利益群體交融與社會和諧的新要求。從心理學視角看,認知結構、情感體驗、需要滿足和行為強化是塑造這種社會結構的心理基礎,揭示出群體互動中的情感運行機理。社會治理創新需重視新業態、新模式與新技術在培育心理認同中的作用,關注不同群體交往中的心理態勢,實現認知層次整合與行為強化相結合。[16]因此,各級黨委政府應以鮮活素材為媒介,完善宣介制度與社會心理服務中心建設,借助新技術打造新場景,實施文化浸潤工程,開展志愿服務,夯實多方主體間的情感紐帶。構建心理互融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核心在于通過民主協商實現相互尊重、欣賞與包容,使參與治理的過程不斷鞏固各群體的團結感、認同感與歸屬感,從而提升共同締造能力與韌性安全發展水平。

總結

數字化時代,技術與制度雙向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在黨的領導下,既要通過制度規范實現自上而下的政治勢能與自下而上的實踐動能融合,推動各級黨組織解決不同利益群體的急難愁盼問題;又要通過技術賦能解構受到自然周期與技術濫用影響的控制邏輯,推動韌性、平安、法治、健康與幸福社會構建。

推動技術與制度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要以黨的組織架構為軸心,整合吸納多方治理主體。各級黨委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治理主體共建共治,依法開展各項工作。各級黨組織通過黨的領導和黨建工作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打破時空的限制,形成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指揮中心”,以“黨領共治”整合吸納多方治理主體。

完善技術平臺與制度規范,精準把握黨建引領社會治理共同體結構塑造的核心邏輯。既要通過新技術、新業態、新形式賦能黨的組織建設與制度建設,實現黨組織在社會各個空間的有效覆蓋,又要通過完善多方利益主體互融的體制機制,推進黨組織或黨員融入基層治理,實現黨組織對不同社會治理主體的領導,促進“黨領共治”覆蓋城鄉治理的全過程全領域全鏈條。一方面,在常規性治理中運用新興技術構建大黨委、黨建聯席會等制度,以智慧化黨建平臺統合多方治理主體參與;在非常規治理中運用算法治理或者技術平臺,構建多種基于社會公共事務需要形成的領導小組,從技術維度與治理結構維度提高條塊之間或企業-社會組織對治理行動的配合效能,增強黨建引領核心的優勢,促進不同主體之間互動互融的精準度與實效性,形成治理行動的共識。另一方面,基于黨的政治勢能吸引,使不同利益群體緊密團結在黨中央與黨組織周圍。而基層黨委發揮元治理作用,有序調控不同利益群體的參與,實現在黨的政治勢能推動下基于多方主體有序性的治理參與。

優化技術與制度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價值觀念塑造,以多種機制推動共同行動邏輯。通過數據分析、智能研判、經濟政策、法治方式、志愿服務等賦能,不斷推出符合新時代基層治理特點的新業態與新場景,以及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新模式與新應用。在此過程中,社會治理領域始終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通過價值融入與整合形成公共性精神,促進社會治理多方主體的不同價值觀念在公共性價值引導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并在共同價值與共同利益之下推動社會治理多方主體的共同行動邏輯,促進社會治理共同體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生成邏輯與實現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AKS010)

注釋

[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年,第47頁。

[2]《〈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0頁。

[3]曹海軍:《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不斷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人民日報》,2024年8月6日,第9版。

[4]王名、李朔嚴:《十九大報告關于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觀點與美好生活價值觀》,《中國行政管理》,2018年第3期。

[5]習近平:《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求是》,2024年第18期。

[6]烏杰:《系統哲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8頁。

[7]T. Hargreaves; N. Longhurst and G. Seyfang, "Up, Down, Round and Round: Connecting Regimes and Practices in Innovation for Sustainability,"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2013, 45(2).

[8]F. W. Geels, "Technological Transitions as Evolutionary Reconfiguration Processes: A Multi-Level Perspective and a Case-Study," Research Policy, 2002, 31(8-9).

[9]斐迪南·藤尼斯:《共同體與社會》,張巍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20年,第445、446頁。

[10]葉士華、朱健剛:《層級式網絡治理:一種社會組織的合作機制》,《社會》,2024年第5期。

[11]劉瓊蓮:《數字化賦能中國社會治理共同體高質量發展》,《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24年第21期。

[12]黃新華、王力超:《公共管理中的算法治理:興起、風險與規制》,《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25年第1期。

[13]《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人民日報》,2015年8月26日,第1版。

[14]劉瓊蓮:《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生成邏輯與運行機制》,《改革》,2020年第11期。

[15]石碩:《從中國歷史脈絡認識“中華民族”概念——“中華民族”概念百年發展史的啟示》,《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

[16]許奕鋒、李功員:《民族共同體心理認同視域下的互嵌式社會結構建設》,《觀察與思考》,2022年第7期。

責 編∕桂 琰 美 編∕梁麗琛

Technology and Institutions Bidirectionally Empower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Fundamental Elements and Optimization Pathways

Liu Qionglian

Abstract: Technology and institutions bidirectionally empower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which is benefit to enhance cohesion and new vitality, facilitate the leap from quantitative to qualit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operation of the system.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ntinuously strengthens the guarantee of essential elements. Including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energy resources as well as information resources, to promote innovation in grassroots governance as well as the coordinated integration of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It advances the bidirectional adaptation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institutional norm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grassroots foundation of modernizing national governance. In response to the potential risks inherent in technological applications and the endogenous risks of technological governance during the transition period, the social governance domain emphasizes addressing both symptoms and root causes. Its optimization pathway is premised on the "Five Identifications" and anchored by the “Five integrations”, consistently prioritizing cultural convergence, solidly advancing joint creation, and promoting the building of a resilient, secure, rule-of-law, healthy, and happy society.

Keywords: bidirectional empowerment,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digital governance, fundamental elements, interwoven social governance structure

[責任編輯:肖晗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