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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2026年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回望“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歷程極不尋常、極不平凡。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化危機、闖難關、應變局、開新局,克服重重困難挑戰,圓滿完成目標任務,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綜合國力躍上新臺階,綠水青山成為亮麗底色,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在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邁出穩健步伐。

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在新年賀詞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殷殷囑托:“我們要錨定目標任務,堅定信心、乘勢而上,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續寫中國奇跡新篇章。”[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殷殷囑托,2026年國家治理領域有哪些重大課題值得我們關注?

2025年11—12月,《國家治理》雜志開展“2026年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大型調查活動。在前期征集百余位各領域專家學者建議基礎上,初步提煉出16個候選課題,面向全國社會各界人士進行網絡問卷調查和投票。截至目前,“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大型調查活動已連續開展七年,入選課題反映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亟待研究的重大命題,是觀測國家治理理論和實踐發展趨勢的重要風向標。《國家治理》編輯部在連續多年重大課題追蹤研究基礎上,結合專家意見和網絡調查結果,最終遴選出2026年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分別是:

1.“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治理范式變革與風險防控

2.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重點與難點

3.人口高質量發展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

4.增強鄉村全面振興內生動力

5.優化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

6.以高質量立法規范新興領域發展

7.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

8.城市更新面臨的新挑戰新任務

9.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構建與傳播

10.完善全球治理體系的中國方案

 

“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治理范式變革與風險防控

當前,人工智能技術加速迭代演進,正在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重塑全球產業格局。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從“人工智能爆發式發展對國家治理的影響”(2024),到“完善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體系”(2025),再到“‘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治理范式變革與風險防控”(2026),人工智能相關課題連續三年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反映出專家學者和廣大讀者對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問題的持續關注。

人類發展的歷史雄辯地證明,技術不僅是工具性革新,更是深刻重塑社會結構與治理邏輯的力量。技術革新產生復雜的衍生風險,構成當前國家治理必須面對的重要命題。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以人工智能引領科研范式變革,加強人工智能同產業發展、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相結合”,強調“加強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范、倫理準則”。[2]隨著“人工智能+”行動開展,人工智能進入千行百業,針對“人工智能+”與產業融合、數智化轉型、國家安全、大模型的開發和應用、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等議題的討論,在理論界、學術界廣泛展開。

人工智能大模型深度融入公共決策、社會服務、城市管理等領域,催生治理理念、運行機制與服務模式的深刻變化,引發決策范式的結構性變革。大模型替代經驗判斷,通過海量數據挖掘與政策仿真,形成“數據—知識—決策”的智能閉環,在大幅提升治理的精準性與預見性的同時,也帶來一系列風險挑戰。例如,治理主體異化、算法偏見、責任歸屬模糊、敏感數據泄露與隱私侵犯風險等。因此,亟需研究國家層面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構建“數據驅動、人機協同”的治理新范式。重點包括:建立人工智能輔助決策模型,實現政策效果的精準預測和動態優化;強化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釋放數據價值,推動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算法透明度、公平性與可解釋性,探索金融、醫療、政務等重點領域人機協同決策的權責界定和監管框架,加快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治理技術體系建設等。

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重點與難點

治國之道,富民為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始終堅定人民立場,強調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重要體現,是黨和政府的重大責任。”[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推動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扎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4]從“共同富裕的內涵與實現路徑”(2022),到“共同富裕的階段性衡量標準”(2023),再到“共同富裕背景下的鄉村振興”(2024),共同富裕課題連續三年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2026年入選的“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重點與難點”課題,是共同富裕課題的深化延伸。

國家統計局將家庭年收入在10萬至50萬元的群體列入中等收入群體。據此標準,我國目前中等收入群體總人數突破4億人,主要有國有企業管理層和技術人員,大中型民營企業領導層,科研機構、金融、教育、會計、評估、計算、咨詢、中介等行業員工等。[5]2022年11月,習近平主席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提出“使中等收入群體在未來15年超過8億”的目標。[6]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中等收入群體倍增”[7]計劃,目標將中等收入人口從4.2億增至6億左右。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從理論上看是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縮小收入差距的關鍵;從發展階段看,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支撐;從國際經驗看,是社會穩定的“壓艙石”。

當前,我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主要面臨以下幾方面困難。一是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城鄉分布不均衡,多集中在城鎮,農村人口難以進入。二是我國經濟增速放緩,部分中等收入人群,難以維持原有的收入水平。三是潛在中等收入群體向實際中等收入群體的轉化過程,受就業機會、收入來源、社會保障等因素影響,面臨一定困難。

建議從以下方面精準施策,解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難點。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提高農村居民收入和民生保障水平。完善民營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政策,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聚焦高校畢業生、科技領域技能人才、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等潛在中等收入群體,深入研究其面臨的現實問題,通過完善潛在中等收入人群社會保障等精準施策。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優化人力資源布局。

人口高質量發展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長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口發展是關系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8]人口問題多次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從2022年的“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治理創新”,到2024年“人口負增長階段的人口高質量發展”,再到2026年“人口高質量發展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人口的服務體系”,學術界對于人口問題的關注熱度不減。人口老齡化問題、人口高質量發展、人口服務體系等議題,都是對我國人口發展新階段特征的回應,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抉擇,體現了對人口發展現實挑戰、國家戰略導向與民生需求升級的關切。

從人口發展新形勢看,當前我國已進入人口減量發展階段,少子化、老齡化、區域人口分化呈現疊加演進態勢。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25)》數據,2024年,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達15.66%,與0—14歲少兒人口占比基本持平。16—59歲勞動力供給將持續下降,區域間人口結構分化明顯,人口跨區域流動規模仍達3.76億人[9],呈現出長江流域及南方相對年輕、黃河流域及北方相對老齡化的地理格局。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10],強調從應對老齡化向全面提升人口素質轉變。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正是將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紅利的關鍵舉措,重點在于構建銜接各年齡段、覆蓋各群體的制度框架,推動人口工作從“數量調節”向“素質提升、結構優化、流動暢通”轉型。

從民生需求升級來看,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直擊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當前,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已初步建成,但存在服務碎片化、覆蓋不全面、協同性不足等短板。普惠托育資源短缺、老年人力資源開發不足、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不均等問題相對突出,養老床位閑置與供給不足并存的矛盾亟待破解。建議聚焦“全人群、全過程、全周期”服務供給,重點攻克“一老一小”服務短板,回應新就業群體、大齡單身群體等需求。

從治理能力現代化來看,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是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人口問題的復雜性要求突破部門分割、政策碎片化阻礙,構建跨部門協同機制。建立健全人口服務立法、財政投入穩定增長、大數據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動治理模式從“管理”向“服務”轉型,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重要實踐樣本,其成果將為延遲退休、長期護理保險、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關鍵改革提供理論支撐。

增強鄉村全面振興內生動力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11]2020年至今,鄉村振興相關課題持續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2020年“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課題聚焦破解政策延續性難題;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如何更好推進鄉村振興”,立足新發展階段,探索脫貧后可持續路徑;2022年“鄉村振興與城鄉融合發展”,直面城鄉二元結構痛點,推動要素向鄉村下沉;2024年“共同富裕背景下的鄉村振興”,著眼共同富裕戰略全局,著力縮小城鄉差距;2026年“增強鄉村全面振興內生動力”,鄉村振興從外部幫扶轉向內生驅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通過一系列幫扶政策,推動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然而,依靠外部資源輸入的模式具有一定局限性,實現從外部“輸血”向內生“造血”轉變,是增強鄉村發展內生動力,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再上新臺階的關鍵。當前,鄉村發展內生動力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農民缺乏“主人翁”意識,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動參與意識;農村集體經濟薄弱,產業支撐乏力;青壯年大量外出務工,農村“空心化”“老齡化”嚴重,勞動力結構失衡;縣域富民產業鏈條較短等。

為進一步提升鄉村發展內生動力,建議完善過渡期后的幫扶政策體系,健全國家投入保障機制,形成鄉村資產長效管理機制;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質效,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特色產業,增強村集體“造血”功能;促進城鄉資金、人才等要素雙向流動,以新產業新業態引領鄉村產業提質增效,促進農民就業和增收;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完善差異化金融服務體系,助力“三農”發展;加強文明鄉風建設,豐富農民文化生活,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為鄉村全面振興鑄魂。

優化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

優化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是治國方略的空間安排,是妥善處理區域發展公平和效率的關鍵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同地區、不同領域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不能一哄而起。”[12]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優化區域經濟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強調“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發揮重點區域增長極作用,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13]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堅持改革攻堅,增強高質量發展動力活力”作為2026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強調“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14]2024—2026年,“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連續三年關注新質生產力發展:2024年“新質生產力與高質量發展新動能”話題首次入選,2025年聚焦“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系”,2026年探討“優化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

“十四五”時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迎難而上、砥礪前行,推動經濟運行穩中有進,新質生產力穩步發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的歷史性成就,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躍上新臺階。[15]同時要看到,我國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還面臨以下現實問題:一是區域協同不暢,東中西部、南北方、城市群與縣域間發展差距明顯,產業同質化與低水平重復建設制約整體合力;二是產業鏈供應鏈韌性不足,要素流動壁壘導致資源錯配,新興產業發展存在盲目跟風,關鍵產業鏈存在斷點、堵點;三是綠色轉型基礎不牢,有的區域能耗排放偏高,綠色技術支撐與激勵機制仍不完善。

優化新質生產力空間布局,我們必須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論述精神,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立足國家戰略全局,通過因時因地制宜、因業分類施策,強化區位發展位勢,推動產業布局、人口分布、基礎設施建設、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多個方面相互匹配、相互促進。學者建議,一是從東部與中西部、南方與北方、城市群與縣域之間發展差距依然顯著的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各省(市、區)發展的基礎和條件,根據各地的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科研條件等,有選擇地推動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二是構建跨區域、跨部門的新質生產力協同布局機制,推動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引導形成“研發—制造—應用”跨區域協同鏈,將欠發達地區嵌入國家創新體系,著力解決重復建設、資源錯配、協同不足問題,避免“強者恒強、弱者掉隊”。三是綜合運用政策引導、財政轉移支付、重大定向項目與創新走廊共建等手段,推動要素精準配置,補齊供應鏈短板,促進產學研用融合。

以高質量立法規范新興領域發展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時代在進步,實踐在發展,不斷對法律體系建設提出新需求,法律體系必須與時俱進加以完善。”[16]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網絡、數據、人工智能、生物、生態、核、太空、深海、極地、低空等新興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17]2026年,“加強新興領域立法”首次進入“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反映出學者和公眾對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的共同關切。

當前,以人工智能、數字經濟、低空經濟等為代表的新興領域迅猛崛起,成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但新興領域技術迭代快、業態創新多、跨界融合深的特性,也帶來新的問題。例如,人工智能大模型研發中的知識產權爭議、數據信息泄露與數據安全問題、自動駕駛事故的責任認定難題、低空飛行器的監管標準空白與安全隱患等,都是新興領域立法不容回避的重大議題。相較于一般的立法工作,新興領域立法有其獨特性:一是前瞻性,技術迭代帶來新問題新風險頻發,事后監管難以完全滿足治理需要,因而對立法的前瞻性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平衡性,新技術發展具有不確定性,過嚴監管抑制技術創新,監管不足易致風險失控,立法應注重安全與發展、公平與效率等一體兩翼的平衡統一;三是系統性,新興領域立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統籌不同領域之間的邏輯治理關系,考慮法法銜接的治理秩序;四是跨域性,新興技術具有突破國家或地域界限適用的特性,開展新興領域立法工作,需統籌國內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設。

針對新興領域治理,我國近年來著重加強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等方面立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數字經濟、低空經濟和碳達峰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十四五”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先后頒布實施;《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政務數據共享條例》等行政法規,以及算法推薦、數據出境、生成式人工智能、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等配套規章,相繼制定出臺。這些法律法規,共同構建起我國網絡發展與安全、數據安全和共享利用、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制度基礎。未來,我們還需推動新興領域立法從“跟跑”“并跑”向“領跑”轉變,持續加強互聯網內容管理、數字經濟、無人駕駛、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等新技術新業態法律法規制度供給,以高質量立法護航高質量發展。

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而且是贏得國際競爭主動權的需要。2025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基本要求是“五統一、一開放”,即統一市場基礎制度、統一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政府行為尺度、統一市場監管執法、統一要素資源市場,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18]2025年10月,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將“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縱深推進”作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專章部署“建設強大國內市場,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強調“堅決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19]這些都為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指明方向、提供遵循。2026年“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凸顯有力有效地破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釋放我國超大規模市場潛力,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來,我國圍繞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打出一套“組合拳”,推動市場基礎制度不斷健全,市場設施互聯互通持續增強,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流動更加順暢,一批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突出問題得到初步整治,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同時要看到,地方保護的“隱性籬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不愿”共享“不敢”開放“不能”流通的數據壁壘等卡點堵點問題還亟待破解。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既“拆墻”又“建路”,既有“硬聯通”也有“軟聯通”,從頂層設計、法律法規、要素市場化改革以及市場監管等多個方面入手破除卡點堵點,推進國內市場由“大”轉“強”。其一,打通妨礙商品要素流動的卡點堵點,綜合整治企業“內卷式”競爭、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等舉措。其二,完善有利于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體制機制,健全有利于市場統一的財稅體制、深化統計核算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完善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等。其三,進一步強化金融監管協同,推動支付清算、征信體系全國一體化,引導金融資源向中西部及縣域市場傾斜,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筑牢金融基礎,促進經濟循環暢通與區域協調發展。

城市更新面臨的新挑戰新任務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大力實施城市更新”。[20]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舉措。2024年“韌性城市建設與應急管理”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2026年“城市更新面臨的新挑戰新任務”受到學者與讀者廣泛關注。城市治理相關主題再度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反映人民群眾對于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的迫切期待。

當前,推進城市更新面臨一系列新挑戰新任務,如投入資金回報周期長,單靠政府難以兜底,社會資本觀望情緒濃;有的地區城中村、老舊街區產權主體多、租賃關系復雜,文物保護限制交織,多方利益協調機制缺位,導致項目周期不可控;有的地區文化傳承與社區營造“軟任務”變硬指標,大拆大建造成“千城一面”,歷史肌理、市井網絡消失,社區參與度不足導致空間更新后活力有待提升等等。

城市更新需遵循周期性、協同性原則,兼顧韌性治理與人本導向,積極推動城市發展理念、方式、動力、重心、方法的系統性轉變,將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度融入城市更新全過程,以城市更新推動城市發展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以城市高質量發展帶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此,需著力在規劃、資金、運營、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因地制宜、探索創新,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專家學者建議,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發揮政府資金撬動作用,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金融產品,提供長周期、低利率的信貸支持;依托“一委一辦一平臺”工作體系,推動“城市管理進社區”“物業服務進家庭”;優先對災害風險最大、最脆弱的承災體進行更新改造,筑牢城市的公共安全防線;將歷史建筑活化率、社區活動頻次、居民滿意度納入更新驗收評價體系,對文保區實行“微改造+業態針灸”,把文化IP轉化為可持續運營資產。

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構建與傳播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21]中華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綿延不斷且以國家形態發展至今的偉大文明,具有突出的連續性、創新性、統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是中華民族在歷史長河中形成的一系列展現中華文明深厚內涵,彰顯中華文明特質與中華民族精神追求的代表性符號和標志性象征,其存在形態豐富多樣,涵蓋視覺、聽覺、觸覺、嗅覺與味覺等全感官領域。伴隨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通過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展現中華文明延綿不斷、兼收并蓄的發展脈絡,增強中華民族自豪感、凝聚力,意義重大而深遠。中華文明標識體系的構建與傳播,是新時代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戰略工程。當前,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構建已從理論構想走向系統實踐。

專家提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的構建與傳播,需綜合歷史學、考古學、文化學、傳播學等多學科視角,推動人文社科領域的交叉融合與范式創新;超越標識的簡單羅列,深入探析其生成、演進與認同的內在機理,系統揭示中華文明標識何以形成、如何維系傳承并發揮凝聚功能的內在邏輯;既要“守正”又要“創新”,將歷史智慧與時代創新結合,通過話語形式的現代化轉型,以共情傳播強化情感認同,借助全媒體矩陣拓寬覆蓋,凝聚價值共識、深植認同基因。

專家建議,中華文明標識體系的構建與傳播,需突破“文化符號大雜燴”慣性,將浩如煙海的中華文明資源按“物質—精神—制度—行為”四大維度重新編碼:物質層面,長城、故宮、漢服、餃子等可觸可感的實體,成為“視覺沖擊+文化錨點”的支點;精神層面,中庸、和而不同、天人合一等中國傳統哲學思想,通過生活化場景完成“解構概念+價值聯結”;制度層面,禮樂教化、選賢任能、監督監察等,以“歷史邏輯+當代實證”凸顯中國制度的世界價值;行為層面,中醫診療、茶道、春節習俗等,借助“活態展示+參與互動”豐富傳播樣態與渠道。

完善全球治理體系的中國方案

當前,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冷戰思維、霸權主義、保護主義陰霾不散,氣候變化、數字鴻溝等全球性問題應對遲緩,人工智能、網絡空間、外空等新疆域的治理相對缺位,和平赤字、發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等多重赤字交織疊加,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成為世界各國共同的迫切需求。在此背景下,繼2021年“‘兩個大局’下的國家治理與全球治理”入選“國家治理領域值得關注的十個課題”后,2026年“完善全球治理體系的中國方案”再度入選,凸顯當前完善全球治理體系的緊迫性。

應對全球治理困境,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堅定站在歷史正確一邊,推動全球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持續為人類文明和進步事業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2025年9月1日,習近平主席站在世界各國安危與共和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高度,在“上海合作組織+”會議上鄭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議[22],成為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之后,中國貢獻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共同構成中國推動全球治理變革的完整框架。

完善全球治理體系非一日之功,也非一國之事。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的背景下,唯有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踐行全人類共同價值,推動全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才能筑牢安全與繁榮的根基。一是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切實發揮聯合國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機構改革,提升發展中國家代表性與發言權,推動全球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二是強化行動導向,將四大全球倡議的核心理念轉化為具體領域的國際規則與標準,提升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制度性參與能力,推動多邊機制協同發力,在新興領域凝聚國際共識,制定普惠互利共贏的國際規則,以務實合作化解治理碎片化難題。三是對我國在脫貧攻堅、綠色發展、數字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成果經驗進行理論提煉與國際表達,提升中國方案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展現大國擔當。

總策劃:歐陽輝

策劃:何民捷、陳陽波、魏愛云、鄭韶武

執筆:周素麗、劉明、吳瑩、單寧

責編:李一丹/美編:石 玉

責任編輯:王皎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