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與“國”是貫穿中華文明發展的核心范疇,在方法論上,探索“中國”,應將中國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宏觀還原為“家”與“國”發展的微觀,把握“家”與“國”的特殊時空辯證關系。考古發現實證,“家國一體”觀念與格局,深刻物化于中華民族的空間實踐與制度安排之中,其傳承與發展的基礎是中華民族日用而不覺的“中”與“和”的文化基因。“擇中建都”“左祖右社”等都城禮制,以及民居中軸線布局,均體現中華文明對“中”的尊崇與對“和”的追求。“中”與“和”的文化基因,不僅塑造“家”“國”內部倫理與政治秩序的同構性,使“孝”與“忠”貫通;更具備強大包容力,促進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成為文明賡續不斷的穩定內核。
【關鍵詞】家 國 家國一體 中 和 考古
【中圖分類號】 K87/G1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6.01.002
【作者簡介】劉慶柱,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鄭州大學考古學科特聘教授、鄭州大學終身榮譽教授,中國古都學會名譽會長,德國考古研究院通訊院士,亞洲史學會常務理事。研究方向為中國古代都城考古學、古代帝王陵墓考古學和秦漢考古學,主要著作有《不斷裂的文明史:對中國國家認同的五千年考古學解讀》《古代都城與帝陵考古學研究》《中國古代都城考古發現與研究》等。
中國既是文明古國,也是世界大國,是擁有世界上唯一沒有中斷、發展至今文明的國家。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如果沒有中華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國特色?”[1]這指引我們,必須從歷史縱深中把握當代中國。考古學通過歷代遺址、器物、禮制遺存等實物資料,清晰呈現了“家”作為社會基本單元、“國”作為政治文化共同體的形成發展軌跡,以及二者在中華大地上相互交融、一體共生的文明特質。從考古學視角,“何以中國”這一宏觀抽象命題,在可觀、可觸、可感的遺跡中,可還原為“何以家為”“何以國成”的具體進程:“家”與“國”的內在關聯,呈現為“家國一體”的發展延續,物化于從民居到都城的空間秩序之中,而“中”與“和”的深層文化基因,成為貫穿歷史、塑造國家認同、奠定文明賡續格局的穩定內核與精神力量。
從“家”“國”探索“中國”的方法論
探索中國五千多年未曾中斷、發展至今的文明史,首先要探索其研究的科學方法論。“家”與“國”作為貫穿中華文明發展的核心范疇,既是個體生存與社會運行的基本載體,也是連接微觀生活實踐與宏觀文明演進的關鍵紐帶,從二者形成發展與關系入手,是解析中華文明連續性,理解“中國特色”歷史與文化根源的關鍵所在。
將中國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宏觀還原為“家”與“國”發展的微觀。我們必須認識到,“家”與“國”的相互關系,是一個涉及時空跨度“大”而“長”的非常特殊的研究課題。在方法論層面,需要借鑒羅素所倡導的“還原分析”哲學路徑,即“認識事物本質的唯一途徑就是通過分析,將事物的宏觀現象還原為微觀實在。換言之,只有把復雜的東西分解為最簡單的成分,我們才可能獲得真實可靠的信念”。[2]“家”是血緣倫理的基石,“國”是地緣政治的架構,二者關系的獨特模式,構成中華文明最深層、最穩定的關系單元。從微觀視角審視“家”“國”關系的演變,既可勾勒國家形態演進的內在理路,又能闡釋文化內核何以能超越王朝更迭、持續凝聚“中國”認同。
中華文明的連續性并非抽象的歷史敘事,而是通過“家”的繁衍延續與“國”的治理傳承具體實現的。宏觀的文明演進進程,本質上是無數個“家”的生存智慧、倫理規范、文化習俗不斷積累、整合,并通過“國”的制度建構、禮制推廣、文化認同得以固化傳承的過程。從文明起源來看,早期社會的“家”以血緣為紐帶形成氏族、宗族共同體,其內部的親屬關系、分工模式、祭祀傳統構成文明的初始基因。這些微觀層面的文化元素,隨著社會復雜化進程逐步上升為“國”的制度規范,使文明傳承獲得了最穩固的社會基礎。從發展脈絡來看,五千多年來,中華大地上“家”的基本形態雖歷經變遷,但尊老愛幼、勤儉持家、耕讀傳家等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始終延續;“國”的治理模式雖不斷革新,但“以民為本”“大一統”等政治理念始終傳承,這種微觀層面的文化堅守與宏觀層面的制度理念延續,共同構成中華文明未曾中斷、發展至今的關鍵支撐。
“家”與“國”是特殊的時空關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經典論述,深刻揭示了“家”與“國”二者的“特殊的‘時間關系’”,人類社會政治史上的“國家”是基于人類學與民族學的“家庭”發展而來的,可以說,家庭是國家的“基礎”。而在中華文明的語境下,這種歷時性的承繼關系同時演變為一種共時性的同構關系,形成了“家國同構”的獨特模式,換句話說,家國關系在中華大地上既有物理空間的層級延伸,也有時間維度的傳承延續,從而構成中華文明連續性的時空根基。研究“家”“國”關系,關鍵在于探尋二者共通的、穿越時空而保持穩定的“文化基因”。這不僅是連接“家”與“國”的“突破口”,也是理解“家國”“國家”與“中國”這一系列結構和認同鏈條如何形成發展的關鍵線索。因此,把握“家”“國”特殊的時空辯證關系,可以說是我們探究“中國”的重要理論前提。
從空間維度看,“家”的空間范圍從個體居所擴展至宗族聚落,“國”的空間范圍從核心邦國拓展至大一統王朝,二者形成空間上的延伸遞進關系。這種延伸遞進,以血緣倫理與地緣治理的結合為紐帶,使“家”的空間倫理逐步上升為“國”的治理原則,形成“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空間實踐邏輯。從時間維度看,“家”的代際延續構成文明延續的時間軸,在最基本的社會單元中傳承文化基因;“國”的朝代更替在繼承前代制度文化的基礎上賡續發展,為文化基因提供政治保障。二者結合,使中華文明在歷代傳承中既保持核心特質不變,又能隨著時代更替不斷革新。
考古學視野下的“家”與“國”
理論層面的闡釋,需要堅實的物質遺存作為支撐。從史前聚落到古代都城,從民居院落到生活習俗,在考古發現的一系列實證材料中,“家”“國”不是懸置于觀念領域的抽象概念,而是深刻物化于中華民族的空間實踐與制度安排之中,這為我們提供了審視“家國一體”如何從生活場景上升為國家秩序的堅實證據鏈,以及揭示文化基因傳承的顯性軌跡。
中國“家”與“國”空間位置反映“中”與“和”??臻g布局是文化觀念最直接的物化表現。從“家”到“國”各個層級的空間秩序,集中體現了中華文明“中”與“和”的文化基因。無論是微觀的家庭生活空間,還是宏觀的國家政治空間,其規劃設計均遵循著以“中”為尊、以“和”為貴的共同原則。這種空間上的同構性,并非簡單的形式模仿,而是相同文化基因在不同層級的社會組織中的一致性表現,既體現中華文明對秩序與公正的追求,也持續強化中華民族的凝聚力與認同感。
從“家”的空間秩序看,史前聚落如陜西臨潼姜寨遺址,其居住區位于聚落中心,中心設有廣場,體現了早期社群對“中”的朦朧意識。[3]河南濮陽西水坡的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中期M45號墓葬,墓主人居于墓室中部,東部為蚌塑龍、西部為蚌塑虎,北部以蚌塑三角形與人骨構成北斗圖案,北斗勺柄的人骨象征測影的“槷表”,寓意“天中”,實證了早在6400年前,中國先民就已形成求“中”信仰。[4]自漢至今,民居布局也深刻體現“中”的理念。例如,河南內黃三楊莊漢代庭院遺址,宅院坐北朝南,主體建筑居于北部正中,形成明確的中軸線。[5]后世的“四合院”模式,無論是北京典型民居還是吉林滿族、寧夏回族的類似院落,皆遵循“正房居中、廂房環抱”的格局,[6]家長居于正房,象征其在家中“執中”的權威地位,而家庭成員按長幼秩序分居東西廂房,則體現了家庭內部的“和而有序”。
從“國”的空間秩序看,對“中”的追求集中體現在國家都城建設中。自夏商周三代,“擇中建都”即成定制。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作為夏代晚期都城,其宮城位于都城遺址中部略偏東南,兼顧“居中”與“居高”。[7]漢長安城、漢魏洛陽城、唐長安城乃至明清北京城,其宮城與大朝正殿均居于都城的核心位置。此外,都城城門與宮門形制也從夏商西周到春秋戰國時代的“單門道”,[8]發展為象征“中”統“和”的“一門三道”(目前考古發現的東周楚國紀南城城門為最早,“一門三道”的“定制”則應該始于漢長安城,并基本為以后都城所繼承),[9]后至“一門五道”(如唐長安城外郭城正門——“明德門”遺址、大明宮正門“丹鳳門”遺址)。[10]不同門道分別對應不同等級通行,秩序井然。都城城門門道從“一門一道”發展為“一門三道”,再至“一門五道”,顯示了國家至上理念的強化,而奇數越大,權威性越突出,體現了不斷強化的國家之“中位”與權威,以及對“四方”的包容與整合。從“擇中建都”到“擇中建宮”,再到“擇中建殿”,形成了清晰的空間等級序列,將“中”的理念與統治的權威層層聚焦,最終凝聚于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大朝正殿。
“中”與“和”文化基因下的“家國同構”與國家認同??脊虐l現的古代民居形制與生活習俗遺存,清晰展現了“家國同構”的發展脈絡,“家國同構”是“中”與“和”文化基因的集中體現,其核心是“家”的倫理秩序與“國”的政治秩序相互貫通、相互強化,通過民居建筑、生活習俗等物化形式與行為規范,使個體對“家”的歸屬感自然延伸、上升為對“國”的忠誠感。由此,國家認同深深植根于家庭認同之中,成為中華文明綿延不絕的精神紐帶。
“左祖右社”禮制格局作為都城核心布局,是古代中國“家國同構”的集中體現。考古發現,至少從西漢長安城開始,宗廟(祭祀祖先,血緣象征)與社稷(祭祀土地谷神,地緣象征)被置于宮城前方的左右兩側,形成“左祖右社”的規制,為漢魏洛陽城、唐長安城、明清北京城延續傳承。[11]“大朝正殿居中、祖社分列兩側”的布局,突出“中央政府”的核心地位,并將“家”之祖與“國”之土并置于國家政治中心,形象地表明王朝政治合法性既來源于家族血緣傳承,也來源于對疆土人民的治理,是血緣政治與地緣政治的“中和”。
從百姓生活習俗可看出,由“家”及“國”的認同如何貫通與上升。如漢代畫像石、壁畫中的“家宴”與“朝會”場景,其人物尊卑秩序與空間排列原則高度相似,家長在家庭的中心地位與君主在國家的中心地位如出一轍。家宴中,“堂”(正房)作為宴席核心,居于宅院中軸線,長輩坐于堂中主位,晚輩分列兩側,體現“長幼有序”的家庭倫理,而維持這種秩序的基點是“孝”;“全家福”合影中,輩分最高的老者或當家人居于前排中間,其他人按輩分高低依次排列,直觀呈現“居中為尊”的理念。這些生活習俗與國家層面的“擇中建都”“居中執政”形成映照,反映了“中”對“四方”的“和”,以及“四方”對“中”的“忠”,使“家”的孝悌倫理自然延伸為“國”的忠君愛國理念,形成“在家盡孝、在國盡忠”的家國情懷。
考古學同樣揭示了“和”的基因如何促進“多元一體”格局和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全面繼承漢晉都城制度,營建閶闔門及中軸線,是北方民族對中原文化的主動認同與融合。其后,元大都、清北京城的規劃,雖由蒙古族、滿族統治者興建,卻均恪守“擇中”傳統與“左祖右社”等核心規制,并將本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其中。這充分證明了“中”與“和”的文化基因具有超越特定民族的強大包容力和凝聚力,能夠將多元文化“和”于“一體”的政治格局之中,不斷鞏固和擴大中華民族共同體。
“家國一體”的形成發展及“中”與“和”的文化基因
對中國“家”與“國”特殊時空關系的探索,必然指向其內在結構與互動發展,指向其中維系與賡續的文化基因??脊懦晒麨槲覀兏醚芯恐腥A文明史、塑造全民族歷史認知提供了一手材料,一方面說明在數千年歷史演進中逐步形成“家國一體”的中華文明特質,另一方面揭示出中華民族日用而不覺的“中”與“和”的文化基因。
中華文明“家國一體”觀念與格局。“家國一體”觀念與格局的形成,是一個從血緣倫理自然延伸至政治架構的漫長歷史過程,體現了“家”與“國”在結構和秩序上的高度同構性,以及從政治制度層面深化為全民認同的文化心理。其基本脈絡始于史前社會的氏族血緣共同體,在西周“封邦建國”的宗法制度中得以制度化定型,并在此后兩千多年的帝制時代不斷強化與完善,近代家國間的聯系阻斷,造成家與國的分離。
“家國一體”的關鍵內涵在于家庭倫理與國家治理、倫理秩序與政治秩序的同構,以及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的貫通,政治上的“國”被視為血緣上“家”的放大,君主兼具“君”與“父”的雙重角色,臣民則兼具“臣”與“子”的雙重身份。這種結構使得維系家庭秩序的“孝”與維系國家秩序的“忠”相互貫通,形成了“忠孝同義”“求忠臣于孝子之門”的政治倫理。正如《禮記·大學》中“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遞進,個人、家庭與國家被納入一個連續統一體中,微觀的“齊家”與宏觀的“治國”共享同一套價值規范與運行邏輯。這使得社會基本單元——家與政治共同體——國的目標高度一致,極大地增強了文明的內聚力和穩定性。
“中”與“和”的文化基因。如果說“家國一體”是中華文明的重要表現形態,那么“中”與“和”就是其內在的文化基因,深度影響“家國一體”的發展方向與存續韌性。“中”與“和”的文化基因并非抽象玄思,而是貫穿于從器物、建筑到制度、理念的各個層面,成為中華民族日用而不覺的思維模式與價值準則。
“中”,體現為對“正中”“不偏不倚”的價值追求。從哲學維度看,“中”是宇宙萬物運行的法則,《中庸》有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認為“中”是天地萬物存在的基礎,偏離“中”則會導致失衡與混亂。這種哲學思想投射到政治領域,具體化為“擇中建都”“居中執政”的治理理念。《荀子·大略》言:“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這不僅是空間規劃,也是“執中致和”政治哲學的物化表達,象征著權力核心的至高無上,以及對四方不偏不倚的“公允”與“秩序”。從文明傳承的維度來看,“中”是中華文明的身份標識與認同核心,“中國”之名本身就蘊含著“天下之中”的文化自覺,這種自覺使中華文明在歷史發展中始終保持核心凝聚力,即使面臨王朝更替、族群融合,也能堅守文明本色,實現“萬變不離其宗”的傳承。
“和”,則是在“中”所確立的秩序基礎上,追求“多元共生”“多元一體”的和諧狀態,體現中華文明對差異、包容、統一的辯證認知。從哲學維度看,“和”是對立統一關系,《國語·鄭語》有言:“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即不同事物的和諧共生才能推動事物發展,單一化和同質化則會導致停滯,這種理念使中華文明具備了兼容并蓄的文化品格。《禮記·中庸》將“中”與“和”的關系闡釋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是根本,“和”是達道,目標是達到“萬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境界。在“家國一體”的格局中,“和”體現在“家”內部的“長幼有序”“家和萬事興”,更體現在“國”的層面,追求不同地域、民族、文化在“中”的統攝下協和、交融、共生。“和”投射在“中國”這一命題上,指向通過“居中守正”實現“四方歸心”,通過“多元包容”鞏固“一體認同”,形成“多元一體”的文明格局。
“中”為“和”確立核心與基準,避免了混亂;“和”使“中”的權威具有合法性與包容性,避免了僵化。“中”與“和”的文化基因,使得“家國一體”不僅具有強大的向心力,還具有持續的包容性與韌性,使中華文明在面對內外挑戰時,總能通過“守中”以存根本,通過“致和”以圖新生,展現出強大的生命力。
注釋
[1]習近平:《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求是》,2023年第17期。
[2]余永林:《重讀羅素:中西哲學的互鑒之旅》,《中國社會科學報》,2025年7月9日,第4版。
[3]半坡博物館、陜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潼縣博物館:《姜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93年。
[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濮陽市文物保護管理所:《濮陽西水坡》(上冊),北京:中國古籍出版社、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112頁;馮時:《(保訓)故事與地中之變遷》,《考古學報》,2015年第2期。
[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內黃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河南內黃縣三楊莊 漢代庭院遺址》,《考古》,2004第7期。
[6]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晉東南文物工作組:《山西長治唐王休泰墓》,《考古》,1965年第8期;孫大章主編:《中國古代建筑史·第五卷·清代建筑》,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2年。
[7]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廣州: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0年,第80頁;劉慶柱主編:《中國古代都城考古發現與研究》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第57~59頁。
[8]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偃師商城》第1卷,北京: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193~207頁;陜西省雍城考古隊:《秦都雍城鉆探試掘簡報》,《考古與文物》,1985年第2期;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臨淄齊故城》,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44~47頁;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曲阜魯國故城》,濟南:齊魯書社,1983年,第7~10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戰國中山國靈壽城——1975~1993年考古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15頁;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櫟陽發掘隊:《秦漢櫟陽城遺址的勘探和試掘》,《考古學報》,1985年第3期。
[9]丁邦鈞:《楚都壽春城考古調查綜述》,《東南文化》,1987年第1期;《壽春城考古的主要收獲》,《東南文化》,1991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偃師二里頭:1959年~1978年考古發掘報告》,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第138頁;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隊:《河南偃師商城宮城第三號宮殿建筑基址發掘簡報》,《考古》,2015年第12期;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漢魏故城隊:《河南洛陽漢魏故城北魏宮城閶闔門遺址》,《考古》,2003年第7期。
[10][11]劉慶柱:《中國古代宮城考古研究的幾個問題》,《文物》,1998年第3期。
An Archa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as "Family" and "State"
Liu Qingzhu
Abstract: "Family" and "state" are core categories running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Methodologically, exploring "China" requires reducing the macro-level of China's five-thousand-year civilization history to the micro-level of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and "state", grasping their unique spatio-temporal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Archaeological discoveries confirm that the concept and structure of "family and state as one" are profoundly embodied in the spatial practices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of the Chinese nation. Its foundation for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lies in the cultural genes of "centrality" and "harmony," which the Chinese people embody daily without conscious awareness. Capital city rituals such as "selecting the center for the capital" and "ancestral temple on the left, communal altar on the right", along with the central axis layout in residential architecture, all reflect Chinese civilization's reverence for "centrality" and pursuit of "harmony." These cultural genes of "centrality" and "harmony" not only shaped the isomorphic ethical and political order within the family-state, interconnecting filial piety and loyalty, but also possessed formidable inclusiveness. They facilitated the formation of a diverse yet unified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 becoming the stable core sustaining the continuity of civilization.
Keywords: family, state, family and state as one, centrality, harmony, archaeology
責 編∕桂 琰 美 編∕梁麗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