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新時代反腐敗的原則遵循,既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當以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為具體路徑,讓法治精神在基層實踐中落地生根。
在規范化建設中踐行法治思維,確保權力運行有序。基層工作直面群眾,關系民生福祉,必須將“依規依紀依法”的要求轉化為可操作、可檢驗的工作標準。在開展監督時,不僅要嚴格對標政策法規,更要通過制定監督清單、規范工作流程,善于運用法治思維研判問題、以法治方式處理問題。從線索處置到案件查辦,每一個環節都應建立明確規范,讓權力運行全程透明、可追溯,使監督執紀工作真正實現從“經驗型”向“制度型”的轉變。
在法治化建設中彰顯程序正義,維護執紀執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紀執法行為中看到公平正義”是紀檢監察干部開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處在執紀執法第一線,更要牢固樹立“權限、程序、證據”意識。在辦理基層“微腐敗”案件時,要嚴格遵循證據標準,既注重實體正義,也注重程序合法;在處置涉法涉訴問題時,堅持紀法貫通、法法銜接,主動對接司法程序。這種對程序正義的堅守,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提升了紀檢監察工作的公信力。
在正規化建設中鍛造法治隊伍,提升履職盡責能力。“打鐵必須自身硬”,這是對干部隊伍建設的基本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的法治素養直接決定著工作質效。要通過常態化開展政治理論學習,持續學習憲法、監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刻印在心,使之成為日用而不自覺的習慣。始終做到“打鐵必須自身硬”,要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在化解基層矛盾、處理復雜問題時,既要做黨紀國法的“守護者”,也要做法治精神的“傳播者”,以自身的實際行動維護紀檢監察機關的公信力。
奮進新征程,基層紀檢監察干部要始終牢記執紀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實踐中,讓法治精神綻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提供堅強保障。(麻栗坡縣委巡察辦 李榮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