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發于《學習與研究》2025年第10期)
2023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今后5年是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時期,要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建設美麗中國擺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突出位置,推動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中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中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建設全局,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內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美麗中國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系統推進,爭取到2035年,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美麗中國全面建成。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2015年,先后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兩份重要文件,構建了生態文明體制的“四梁八柱”。隨著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實踐深入推進,我們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廢除或修訂不合時宜的制度,制定出臺新的制度,陸續構建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等責任制度,創造性建立起系統完整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碳排放雙控制度、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等等。在法律制度建設方面,已形成了由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環境保護法,若干部涉及大氣、水、固體廢物、土壤、噪聲、海洋、濕地、草原、森林、沙漠等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四部特殊區域法律組成的“1+N+4”法律制度體系,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基礎性、全局性法治保障。接下來,需注重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完善國家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完善生態環境法典編纂;落實好行政復議制度,既保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部門依法行政,又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推動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生動實踐中,充分發揮制度建設在美麗中國建設過程中關鍵支撐作用,以美麗中國建設全面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才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久之策。”要以綠色低碳發展賦能美麗中國建設,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與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構建新發展理念下高質量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演化機制。首先,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健全權責清晰、運行順暢、協同高效的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其次,以“雙碳”工作為引領,加強綠色技術在生產制造領域的應用,引導和支持企業降碳減污增綠。結合大規模設備更新等政策實施,充分利用新能源、節能環保技術、先進工藝流程進行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升級;因地制宜充分發展新質生產力,積極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等產業,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標人工智能、高端機器人、量子計算、元宇宙等全球產業創新前沿,加快培育未來產業。第三,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對涉及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不可再生戰略礦產資源,進行嚴格保護和出口管制。同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優化礦產資源開發結構,控制開發強度,科學建立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促進能源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到2035年,能源和水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第四,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推動美麗中國建設的實施意見》,實施基礎研究提升、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優化、高水平人才引領提升等五大行動,爭取到2035年全面實現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考慮環境要素的復雜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單元的連續性、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首先,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建設,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責任明晰、鏈條完整、環環相扣的生態環境治理機制,牢固樹立督察制度剛性與權威,系統推進督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其次,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系統修復,生態系統內各要素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避免碎片化的單一治理模式。第三,實施全國自然生態資源監測評價預警工程。在這方面,可充分借助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先進技術進行管理:通過傳感器和衛星數據實時監控空氣質量、水質、土壤狀況等,提升監測效率;通過分析歷史數據,預測自然災害和環境污染事件,提前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優化水、電、氣等資源的使用,減少浪費,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結合物聯網技術,實現農業精準灌溉、施肥,減少農業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通過圖像識別和聲音分析技術,監測物種數量和分布,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通過模擬生態系統變化,為生態修復提供科學依據,等等。第四,完善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機制,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第五,健全國家生態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應對管理體系,提升國家生態安全風險研判評估、監測預警、應急應對和處置能力,形成全域聯動、立體高效的國家生態安全防護體系。在推動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生動實踐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打造城鄉宜居優美環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廣大人民群眾熱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我們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城鄉建設是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要強化城鄉生態共保、環境共治,讓城鄉居民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一方面,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升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建立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一體化推進機制,查找影響城市競爭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短板弱項,堅定走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城市建設道路,促進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打造智慧城市運行體系,推動城市治理系統化、智能化升級。開展城市生態環境治理評估。持續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時代煥發新活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統籌推動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因地制宜推廣“千萬工程”經驗,以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兩山”轉化、農業綠色發展、促進宜居宜業為重點,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通過發展生態產業,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鏈,推進農產品加工流通節能降碳,強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加強綠色技術研發,培育農業新質生產力,推廣節水抗旱品種,持續強化農業科技裝備支撐。促進農村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廢舊農膜分類處置,聚焦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強化系統治理。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比重,開展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嚴防新增污染,爭取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
開展環境保護全民行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文明是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要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每個人都是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建設者、受益者,沒有哪個人是旁觀者、局外人、批評家,誰也不能只說不做、置身事外。”首先,要加強美麗中國建設的宣傳力度。一是聚焦政治引領,采用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方式,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干部教育、黨員教育、國民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培訓體系,深入推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入腦、入心、入行,準確把握工作重心,弘揚主旋律,以美麗中國建設全面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二是充分挖掘中華優秀傳統生態文化思想和資源,培育弘揚生態文化,健全以生態價值觀念為準則的生態文化體系,加快形成全民環境保護自覺行動。三是充分利用博物館、展覽館、科教館以及各種現代傳媒方式等,宣傳美麗中國建設生動實踐,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成功案例的輻射示范效應,發揮生態環境保護不當導致破壞行為的警示教育作用。其次,要研究建立美麗中國建設成效考核指標體系、實施美麗中國建設進程評估、制定美麗中國建設成效考核辦法,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第三,要在全社會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消費方式:開展節約型機關建設,提倡綠色辦公,重復利用檔案袋、資料袋,倡導無紙化辦公等;選擇低碳出行,減少碳排放;做好垃圾分類,從源頭實現垃圾減量;節約能源資源,合理設定空調溫度,隨手關燈,優先采用自然光,循環用水;踐行綠色消費,優先選購綠色產品,閑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杜絕餐飲浪費,倡導光盤行動,按需點餐,減少或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等,推動形成人人、事事、時時、處處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氛圍。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黨校(深圳行政學院)教授)